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物工作,作出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强调要把确保文物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加强执法督察,严厉打击文物犯罪,筑牢文物安全底线。近年来,各级文物部门和文物行政执法机构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依法查处了一批重大文物违法案件,有力维护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尊严。但一些地方在文物行政执法中,仍存在执法责任不落实、有案不查、执法不严等现象,主要有文物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行为仍需规范、技术手段应用不足等原因。
文物行政执法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保障文物安全的重要手段,建议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督促文物执法责任落实。通过严格督察督办文物违法案件、加大约谈曝光力度、开展年度文物执法和安全监管情况通报等方式,进一步督促文物执法责任落实。二是指导规范文物执法行为。各地文物部门和文物执法机构要严格落实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执法技能教育培训,掌握执法办案流程、执法器材设备运用,提升文物行政执法水平。三是提升技术手段应用范围。省级文物部门要积极推广卫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在文物行政执法中的运用,开展主动性的执法监测,将文物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