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协商和基层协商同属基本协商民主形式。近年来,各级政协进一步拓展协商领域,丰富协商形式,并探索政协向街道、乡镇基层延伸的有效路径。政协协商和基层协商相互促进融合、良性互动发展,助力凸显政协的专门协商机构定位,丰富和深化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内涵的认识,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次深入开展。事实证明,在协助基层治理、提升基层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可以实现有效衔接、优势互补。
从价值理念上看,政协协商和基层协商都是力图通过平等和理性协商、沟通、对话,增进共识,在争取团结的过程中体现民主。政协协商的根本目的,最终要落实到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基层协商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本身目的就是为了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人民性”是其天然属性。
政协协商有助于提升基层协商的质量水平。人民政协有着长期积累的协商传统、丰富的协商经验,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政协协商形式载体多种多样,协商的监督、反馈、评价机制也在逐步健全。政协协商可以为基层协商提供现成的、高度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协商平台,为基层协商提供专业技术指导,促进基层协商的组织化、规范化建设。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机制也有助于解决基层协商执行力不足的问题。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有效衔接有利于全方位提升基层协商的质量,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这也是政协参与基层治理的重要切入点。
政协协商还有助于提升基层协商的公信力。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在参与基层协商中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有利于在基层协商过程中以客观中立的立场开展协商沟通,更加公正、理性地处理与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提升协商的公信力。
基层协商有助于政协协商向纵深发展。人民政协可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政协组织建设,优化界别设置,适当增加基层一线政协委员的比例,与基层党组织和政府共同组织基层协商活动,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基层协商还可以促进三级政协组织加强联动推进,强化政协协商的整体性、协同性和系统性,实现各级政协协商的信息互通、工作联动、优势互补、成果共享。打通三级政协委员履职界限,推动协同履职,形成三级委员联动。
基层协商有助于政协协商更接地气。参与基层协商使政协委员深入界别群众,有助于更加有效地反映社情民意,更好地协助基层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切实推进我国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基层协商中提出和发现的一些事关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共性问题,可以通过政协的渠道进入同级甚至上级党委和政府的视野,进而对公共决策产生影响。
政协协商和基层协商相互呼应、相互支持、相互补充,可以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过程更为开放、包容和有效,形成协商民主的合力,探索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道路。
(作者单位:民盟福建省委会政策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