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时节,八闽大地,寿宁县下党村采取“以修代租”方式,让“破木屋”变成“黄金屋”;屏南县龙潭村与四坪村创新建立“中介式”流转机制,“老屋认租15年”模式全面推行;沙县区俞邦村创设“地票”“房票”“楼票”,由企业统一承租盘活利用闲置农房……
当前,福建省现有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房屋近11万宗5万亩,全省坚持规划先行、依法依规、农民自愿、收益共享等原则,积极稳妥展开闲置宅基地和房屋盘活利用工作,汇聚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有效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房屋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三农’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今年初,经省委研究同意,《关于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房屋盘活利用的建议》被确定为2023年省政协重点提案。
如何统筹城乡融合发展,为闲置宅基地和房屋盘活利用创造更好环境和条件?如何进一步推进“乡村旅游+”“特色产业+”“+城镇用地指标”“+复垦复绿”等各具特色的闲置宅基地和房屋盘活利用工作?……在省政协《关于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房屋盘活利用的建议》重点提案办理协调会上,提案单位、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参与办理单位等10家单位负责人与政协委员面对面,纷纷把目光转向农村,呼吁加快打通“沉睡”资源的“变现”渠道,通过盘活农村闲置资源,最大限度激发乡村振兴新活力。
“由于人员流动造成闲置、易地建房后闲置以及继承性闲置等原因,全省农村宅基地和房屋闲置问题日益凸显。”在委员们看来,要夯实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房屋盘活利用基础工作,应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全面摸清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房屋的存量、建立健全农村闲置宅基地(房屋)信息数据库等。同时,省市县乡要建立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从省级层面研究制定相关指导政策措施,加大闲置房屋租养平台建设。
委员们还建议,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统筹安排相关涉农财政资金,鼓励设立专项基金,积极探索金融服务创新;推动村集体承担起主体责任,统筹盘活利用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和示范带动,对不同类型的乡村进行分类指导,结合农民丰收节、乡村旅游大会、农业嘉年华、农博会等各种活动,推动形成多方参与、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
作为该重点提案的督办者之一,省政协副主席余军表示,积极探索和稳慎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房屋盘活利用,有利于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要素,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要着力解决盘活利用过程中的政策衔接不畅和支持不足问题,进一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权益,切实把这件重点提案办好办实、办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