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大多局限于国内市场,国际保护不足,维权难度较大,不少地理标志产品在国外市场遭受侵害,损害了我国地理标志的声誉以及我国地理标志产品的正当经济利益。对比国外地理标志持有人在中国境内的主动维权力度,我国地理标志国际保护力度显然不足。
究其原因,除地域范围与适用法律的差异外,还存在我国地理标志制度不完善、权利主体分布零散、主动维权意识不强、主动维权能力尤其是跨国维权能力欠缺等因素。为此,建议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的国际保护合作。
加强地理标志认证方面的国际合作。深化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欧美和周边国家的双边或多边交流与合作,推动地理标志的互认互保,有效降低我国地理标志产品进入海外市场的认证成本与进入门槛。
积极探索地理标志国际保护路径,提升我国地理标志跨国维权的能力。积极引导我国地理标志在各个国家与地区进行确权申请;加强与海外专业机构合作,动态监测我国地理标志境外被侵权情况;大力培育国际法律人才,提升地理标志跨国维权能力;重视在地理标志相关国际保护协定框架下,维护我国地理标志的正当权益。
积极参与地理标志国际规则的制定。加强地理标志国际保护的理论研究,充分把握国际规则调整趋势,掌握主动性,在地理标志国际规则的制定中提出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积极在地理标志国际规则体系中为我国地理标志争取正当权利、畅通维权路径。打造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地理标志品牌,抓住“一带一路”的机遇快车,推动我国地理标志产品走出国门,提升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