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马有祥:
我就大家关心的问题作一个回应。
关于特色品质。农业农村部积极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品质提升,建立定点监测机构、品质评价中心和指标数据库,组织实施特色品质控制技术国家重点研发专项,建立品种繁育基地1284个,近一半地理标志农产品用标生产主体获得绿色食品认证,通过培优品种、推广绿色模式促进品质保持。下一步,将大力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从环境、品种、过程控制等各环节推动品质提升,打造一批带动力强的标准化生产基地。
关于溯源管理。农业农村部已建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31个省份建立了省级追溯平台,一些市县级农产品监管平台也具备追溯功能,目前部省平台已经实现上下贯通,地理标志农产品持标单位信息已纳入国家追溯平台。下一步,将依据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追溯目录,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推动全链条追溯。
关于管理制度。农业农村部已登记地理标志农产品3510个,形成了部、省、市、县四级登记管理体系。建立了特色农产品资源普查目录和登记产品保护目录。将地理标志农产品作为质量标识加以保护,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十年来平均合格率99%以上。“国家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管理”已写入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下一步,将积极参与地理标志相关立法工作,推动构建符合我国国情农情的地理标志管理制度。
关于保障中小农户利益。农业农村部在产品登记、用标授权和政策扶持中,都将中小农户参与作为重要的考量。建立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后保障中小农户用标问题非常重要,农业农村部将推动建立有利于中小农户参与的授权用标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确保中小农户参与获益。
关于政策扶持。按照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农业农村部组织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四年来,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883个产品发展。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设立地理标志农产品专展,推出纪录片《源味中国》,建设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展示馆,在京东等平台设立专区。173个产品列入中国农业品牌目录,43个产品纳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目录,推荐的89个地理标志农产品纳入中欧互认名录。下一步,将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与农业产业政策的结合,推进高质量发展。
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王受文:
我就促进地理标志对外贸易、加强国际合作等问题,结合商务部的职责,作几点回应。
关于整合地理标志保护法律法规问题。国际上对地理标志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同,欧洲大陆历史比较久,相对更加重视保护地理标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收集统计了93个国家(地区)的地理标志产品,共63600个,欧盟有5000多个,美国只有620个。我国地理标志资源丰富、历史悠久,产品的品质、声誉都非常好。由于历史原因,原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商标局认定的地理标志产品有一些重复。哪些用商标保护,哪些用专门保护,理顺体制、进行规范化是非常必要的。
关于参与地理标志国际规则的制定。商务部作为与经贸有关的知识产权谈判的牵头部门,我们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一是积极参与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项下的谈判。二是开展自由贸易协定中地理标志问题的谈判。目前我们已经签署了20个自贸协定,其中有10个自贸协定中含有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条款。三是我们正在和俄罗斯、瑞士等国家就关于地理标志协定谈判进行沟通。
关于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国际合作。一是中欧地理标志协定项下设立中欧地理标志联合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我们相关的部门都参加。二是我国和主要的贸易伙伴都有知识产权工作组,我们通过知识产权工作组、自贸协定委员会就地理标志保护问题加强沟通,敦促相关国家完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推动解决个案纠纷。
关于加大我国地理标志产品的推广和保护。商务部通过各种展会,积极推广我国地理标志产品。比如今年的消博会,我们就专门设立了中欧地理标志馆,推广我国的龙口粉丝、金华火腿、农夫山泉、周至猕猴桃等。我们还通过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国国际蔬菜科技博览会,展示库尔勒香梨、吐鲁番葡萄干、烟台苹果、赣南脐橙等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每年还举办国际茶叶年会,重点推广中国的地理标志产品。同时,我们通过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提供公共信息服务,提升权利人获权维权能力,支持我国地理标志企业海外维权。
关于扩大欧盟地理标志产品的进口。我们积极鼓励欧盟的成员国借助中国的进博会、消博会举办专场推介会,展示他们的特色产品。商务部也正在研究通过电子商务合作,促进法国农产品对中国的出口,以及从法国农场到中国餐桌的具体合作路径。
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做好地理标志对外谈判和中国产品推广出口等工作,不断推进高水平开放,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贡献力量。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燕军:
我就加大对假冒地理标志查处力度和健全完善地理标志标准体系等建议意见作一个回应。
在打击假冒地理标志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将地理标志保护作为知识产权执法的重要内容,主要依据商标法等法律法规,打击侵犯地理标志专用权和违法使用地理标志的行为。同时结合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仿冒和混淆地理标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案件查办。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假冒地理标志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针对侵权假冒行为线上线下一体化运作、跨区域、链条化的特点,完善与公安、知识产权、农业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打假机制,推进线上线下结合、部省联动、区域协作的全链条执法。尤其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与地理标志权利人的沟通联系,指导帮助他们从源头上加强管控,形成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合力。
在完善地理标志标准体系方面。我们积极推进地理标志标准化建设。去年,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相关地理标志专业委员会,全面梳理了地理标志标准化工作的需求,研究地理标志国家标准制定的原则和适用范围,形成了一个新型地理标志标准体系建设的研究报告。到目前,已经制定了147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对相应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产品分类、试验方法等作出了规定。同时还发布了涉及稻谷大米的产品质量和检测方法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60项,基本建立了稻谷和大米相关检测标准体系。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也制定了地理标志产品等相关地方标准1577项,比如“洪湖莲子”、“琼中绿橙”等,规定了产品的生产、包装、储藏等技术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地理标志标准基础建设,制修订涉及“五常大米”、“富平柿饼”等产品质量要求的11项地理标志国家标准,做好“黄山毛峰”等6项国家标准样品的研制和复制工作。支持有关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制定相关的地理标志行业标准,结合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的实践案例,提出更多的地理标志相关国际标准提案,提升我国国际标准的参与度、贡献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