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力更生是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奋斗基点,自主创新是我们攀登世界科技高峰的必由之路。”目前,我国科研管理体制和考评机制仍存在不少问题,如科研资源配置不聚焦、不合理;科研成果评价排名过度依赖“SCI核心期刊”发文数量;科研经费管理繁琐僵化,对创新收益分配不清晰且缺乏激励等。为此,建议:
遵循科研规律,改革科研管理机制。科学制定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路径,出台针对性举措,减少科研过程中的行政干预。除国家集中组织的重大战略项目及“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外,对企业牵头的常规科研项目实施“注册备案制”,探索将科研管理方式从“前端立项投入”向“评审结项采购”过渡,对备案的科研项目按阶段进行管理,让科研人员在立项时就能够获得基本研究经费,有进展时能够获得后续资助,取得重大研究成果后能够获得超额奖励。
创新评价方式,健全科技评价机制。国家层面建立并形成科技评价改革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组建“科技创新评审委员会”,遴选多学科背景的科学家、企业家、科技政策专家,形成学科交叉、背景多元、良性交互的科研评价和科技治理机制。根据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等科技成果的不同特点和评价目的,分类制定科技成果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引导规范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
突出创新贡献,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树立正确的分配导向,及时修订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科研领域国有资产管理政策规定,建立科技创新价值评估体系和利益分配机制;优化过程管理和长效评估机制,加强信息技术在科技项目立项、中期评审、结题验收和审计等科研管理流程中的使用,逐步扩大“经费包干制”的实施范围。多元化引导人力资本出资制度进入市场,真正把“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