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北地区科技协同创新的具体方法路径,建议主要通过在东北地区建立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来实现。
2020年3月,科技部印发《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布局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3个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这3个创新中心的共同特点,一是分别对应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也就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三个重大战略。二是以推动重要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使命,产学研协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三是通过机制创新有效整合区域科研资源,实现耦合联动,推动创新创业。
可以考虑参照上述3个创新中心,结合东北地区特点,建立东北地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创新中心可由国家相关部委指导,东北各省级地方政府联动建设,发挥有关地区和部门比较优势,统筹布局、汇聚资源,指导推动有优势、有条件的科研力量参与建设。创新中心可以采取“中心(本部)+若干专业化创新研发机构”的组织架构,形成大协作、网络化的技术创新平台。围绕落实国家东北振兴战略和推动东北地区创新发展,开展跨区域、跨领域、跨学科协同创新与开放合作,为提升东北整体发展能力提供综合性、引领性支撑。
我认为这样一个创新中心至少会发挥出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是增强科技支撑发展的契合性。东北地区科技创新中心,作为一个主要面向东北地区、充分考虑东北地区发展阶段特点、紧密结合东北地区发展需求的平台,将会更加有效地汇集合力、聚焦发力,解决东北振兴需求最紧迫、推进最困难、进展最缓慢的问题。
二是增强科研成果转化的有效性。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东北地区教育科研实力较强,但科技资源没有转化为经济优势,‘墙里开花墙外香’问题比较普遍。”设立东北地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之后,科研成果落地转化的这个“地”,就不再是一个省,而是整个东北地区。像哈尔滨工业大学机器人、小卫星等高端科研成果的落地转化,就有了更多的机会和更有力的保证。
三是增强集聚科研要素的吸附性。近年来,东北地区科研人才和机构,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外流问题仍然存在。东北地区设立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之后,创新项目的集聚、创新链条的融通、创新生态的形成,将对各种创新要素形成强大的吸附力,让更多的科研人才、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留在东北创新创业。
综上所述,东北地区依托国家战略,以现有科研资源为基础,以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为目标,建立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有基础、有需求,也一定会有作为、有成效。2020年3月科技部印发的《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是一个暂行方案,希望在下步调整完善方案时,能够把东北地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考虑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