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喜梅)国家医保局日前印发了《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我国将建立医用耗材医保准入制度。未来,医保耗材也会像药品一样逐步形成全国统一的目录。对于通用名管理较为成熟的耗材类别,国家将逐步制定全国统一的医保目录,并逐步扩大国家目录涵盖的耗材类别范围。
通知指出,要注重发挥医保基金的战略性购买作用,加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医用耗材支付管理联动,逐步将未被纳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构成的一次性医用耗材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管理范围,将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医用耗材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原则上临床价值不高、价格或费用远超基金和患者承受能力的医用耗材,以及非治疗性康复器具等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于国家明确要求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耗材,坚持原规定。
在加强医保准入方面,通知明确各省份通过规范的评审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医用耗材按程序纳入目录,并鼓励优先将符合现行支付政策的集采中选耗材纳入目录,探索对独家或高值产品通过谈判等方式准入。通知同时明确,要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综合考虑医用耗材的技术进步、临床使用情况、价格费用水平、医保基金和参保人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实现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