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健康周刊

“价值医疗”模式改变了什么?

卢长林

《 人民政协报 》 ( 2023年11月01日   第 05 版)

卢长林正在为患者诊治

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服务主要是基于服务量积累的驱动模式,存在长期性的结构性问题。具体表现为改革开放40多年以来,医疗服务生产要素投入不断加大,医院和床位越来越多,医疗服务总量越来越大,但医疗服务质量内涵有待优化;我国公立医院通过扩张提供更多医疗服务获得粗放型发展,其可持续性较差。然而,统筹需求和供给、兼顾效率与公平是未来我国医疗改革的重要取向。探讨更为合理、科学的医疗诊疗模式即“价值医疗”,有着非常广阔的应用前景。

▶▶▶ 这是“价值医疗”模式

基于价值的卫生服务这一综合理念,即关注健康投入与实现健康产出的成本之比。

这种以价值为基础的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含六大元素:一是个体化重塑医疗服务团队、整合医疗单元;二是评价每位患者的治疗效率和成本;三是服务周期整体支付;四是多平台医疗服务系统;五是扩大优质医疗资源的覆盖;六是建立实用的信息技术平台。六大元素以提高患者医疗价值为核心,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相得益彰。这种新理念的提出产生了新的医疗模式,即“价值医疗”模式。

推行“价值医疗”,第一是要降低医疗总成本,包括诊治过程中的资金成本、时间成本和精神成本等;第二是要治疗效果最大化,这是一个相对概念,需结合医患双方需求进行综合考量,以求在诊治后取得令其满意的、达预期的效果。“价值医疗”的理念立足于患者实际体验,对医疗服务全流程有清晰的感受度,认知医疗技术与治疗效果、平衡期望度、舒适度、安全感和尊严感等。

随着“价值医疗”模式的推广,其概念也不断丰富。从初始的“‘价值医疗’是患者需求得到满足的体现”到当下较为实际的概念“人健康结果与投入成本的比值”。医疗服务价值的衡量标准在不断完善,从感知价值到社会价值,又细分为过程价值(包含透明度、责任感和参与度)和内容价值(包含临床效果、成本效率等)。

“价值医疗”模式在国外发展已经得到广泛认同。目前,“价值医疗”模式下的绩效评价体系涵盖4个维度,共计23个评价指标,包括:临床护理/临床结果维护,有9项评价指标;个人和社区参与维度,有7项评价指标;安全性维度,有6项评价指标;效率和成本降低维度,有1项评价指标。项目的推行确保了医疗机构有明确的参照体系对医疗质量有目标、有取向地进行优化整合。

随着“价值医疗”在国外的不断实施,我国也开始积极探索和实践。2015年始,国家层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任务,牢牢把握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医保、医药、医疗的‘三医联动’,用改革的办法破除以药养医、完善医保支付制度、发展社会办医、开展分级分层诊疗等方面迈出一大步,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在方便群众就医、减轻看病负担上取得实效,不断提升了医疗卫生健康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层次健康需求。

▶▶▶ 推广“价值医疗”的难点

一是难点在于如何界定“价值医疗”的含义。医疗服务价值的定义和衡量方式具有很强的特殊性,“价值医疗”需界定医疗服务与医疗投入后所产生的实际效率和收益,权衡医方、患方和社会面等多层级的消耗与产出,从而达到量化医疗服务的投入与产出比。

二是“价值医疗”如何体现经济性。“价值医疗”的经济性需从医保、患者和医疗服务提供者等多维度的经济支出进行考量;广义上尚需考量发生在医疗主体结构外的社会成本。从更为宏观的视角去探讨医疗成本更能够体现“价值医疗”的价值所在。

三是“价值医疗”评价体系对信息平台的要求。“价值医疗”需要同时评估医疗机构、医生、患者家庭等多个维度的数据,并对数据进行赋能分析,以智能化的数据精准研判十分重要。目前我国各级医疗机构间认知和技术同质化存在障碍,医疗信息难以有效共享,导致信息不对称也是过度医疗和无效医疗的重要原因。同时,由于“价值医疗”需要对患者及家庭的长期成本进行评估和随访,因此跟踪随访或者通过医保、金融等手段追踪患者总体花费支出是必要的;如何有效利用大数据信息工具,如何减少人力资源进行精准长期随访,如何保护多方隐私也是“价值医疗”模式的重点和难点。

▶▶▶ 科技创新为实施“价值医疗”夯实基础

“价值医疗”模式有别于以往粗放的医疗管理模式之关键在于具有全面性、精准性、个体性和长期性。因此,更需要调动大数据资源、打造智能化、安全化的评估平台,打破医疗信息藩篱。人工智能、大数据运算分析和信息化技术的全面高速综合发展是有效构建“价值医疗”的重要基础。其中支付改革是实现“价值医疗”关键因素。

支付制度改革是实现“价值医疗”的重要推动力。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及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了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确定了30个城市作为DRG付费试点城市,由此逐渐向全国推开。DRGs付费更加符合“价值医疗”模式,能够从经济学方面较好评估成本与花费支出。同时,DRGs付费也更加客观严格了医务人员的评估方略,从而改革了现有医务人员的薪酬体系。

由民建北京市委组织的调研发现,北京市2019年将医保支付方面的业务独立出来,成立了北京市医保局,参考发达国家政策并根据实际场景改革,先后推进并优化了DRGs付费模式,促使我国医疗机构更多去考虑医疗成本和效益比,显著降低了我国许多医院的次均医疗费用和自付比例等。

DRGs付费政策的推出同时还起到了多方面作用。其一,引导分级诊疗的有效实施:如白内障手术目前在二级、三级医院的打包费用类似,但三级医院医疗成本费用更高,随着付费政策的推行,更多患者会被引导至二级医院就诊;其二,防止高新技术推广导致的过度消耗医疗成本:依托DRGs付费制度,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确定高新药物和技术的除外机制,以及通过带量采购、药品耗材国产化等方式降低成本,平衡高新技术发展和医疗成本增加之间的矛盾;其三,间接影响医院发展模式:医疗机构逐渐从服务量积累驱动模式转变为价值驱动模式,医疗机构更多地开始考量服务价值、成本和质量,而不是数量的盲目扩张。

同时,医疗质量是“价值医疗”的核心。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医疗服务可及性(包括医疗可获得性、等待时间等),二是健康结果(包括临床结局和患者的行为思维能力等),三是体验满意度(包括病人、医护人员和支付方的多方满意度)。“价值医疗”的定量测量是患者结果或服务质量与所花费用相除。因此,推行“价值医疗”要求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同时有效控制整体医疗成本,而非追求简单、单一的健康结果。

▶▶▶ “价值医疗”正改变我国医疗服务

“价值医疗”为我们所接受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原因。其一,改变了我国医疗服务驱动模式,均衡 “质”与“量”、“急”与“缓”,更多注重真实、实际的医疗需求。

其二,我国过度医疗和医疗资源不足持续并存,“价值医疗”有助于提升医疗服务效率,从而减少医疗浪费。

其三,现实诊疗中同病不同治现象非常普遍而严重,治疗费用差异较大,“价值医疗”的实施有助于规范和提升医院诊疗技术的有效管理。

其四,目前,有38%-65%的医疗费用增长是新技术使用引发的,“价值医疗”的实施有利于优化新技术管理及支付政策的落地。“价值医疗”驱动关注的是整个医疗真实需求结果,通过DRGs付费等方式,对保持患者健康需求、减少不必要干预的过度医疗行为进行激励和管控,对结果不佳的服务给予回顾或不断优化,提升了现有我国医疗资源配置效率。

推广“价值医疗”将使医疗规模扩张转变为结构改建;医疗新药物和新技术将会有序推广;也有利于构建务实的医疗体制,推动分级诊疗的实施;同时由于多维资金参与,将减轻国家负担。

由于“价值医疗”在价值驱动、医疗控费、精细化管理等方面的明显优势,如今正成为许多商业健康险行业关注的一个热点。民营医疗机构、保险行业也可成为“价值医疗”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将努力建立符合医药、医疗运行规律的多维度商业和保险支付体系,精准桥联供需双方,撬动高质量的“价值医疗”。将继续拓展包括智慧救援服务网络在内的全国整合性医疗服务资源,并将健康服务向“价值医疗”的专业化方向持续深化和推广。

(作者系民建中央委员、北京市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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