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发言摘登

■■■ 民建中央:

完善新污染物 治理科技支撑与管控体系

《 人民政协报 》 ( 2023年11月10日   第 03 版)

新污染物来源复杂种类繁多,且易随气流、水体在多种环境介质中迁移与富集,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慢性毒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构成巨大威胁。我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提出了总体工作思路和具体要求,然而调研发现新污染物治理过程仍存在一些不足。为此,建议:

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宣传引导。加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宣传力度,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传教育,提高民众对新污染物带来环境风险的认识,构建“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积极开展新污染物环境健康标准化国际交流合作,吸收借鉴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促进新污染物标准化进程。

强化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支撑。摸清我国新污染物来源、类型、分布情况的“家底”,为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提供支持,建立新污染物数据库,加强数据科学和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识别预测新污染物扩散趋势并及时预警。对专业领域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和科研基地进行优化整合,加大新污染物治理关键技术攻关,尽快实现在新污染物危害识别、环境监测、风险评估,以及绿色替代、减排工艺、治理修复等方面创新突破,提升全过程科技支撑能力。

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管控体系。一是加快推进新污染物立法,在现行法规增加新污染物管控与治理相关内容,加强与药品、化妆品、农药等相关行业管理规章制度衔接,为新污染物治理提供法律保障。二是尽快建立新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开展系统性环境风险筛查评估,制定新污染物排放限值、质量标准等指标,出台新污染物优先清单,针对重点行业、产品开展新污染物标准研制,并尽快开展区域试点形成可推广经验。三是加强新污染物全过程管控。严格源头管控,加强相关生产者、进口者和加工使用者管理登记监督和考核,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强化过程控制,持续推行清洁生产与绿色制造,推动无害化替代;加强末端治理,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消费、使用端进行全面排查,明确环境风险责任主体。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大对基层的技术支持与指导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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