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是党的二十大的明确要求,发展海上风电等海洋战略新兴产业是经略海洋的重要抓手。福建闽南地区的外海滩湖浅滩条件适宜发展海上风电,尤其适合建设大型风电场。这对于解决可再生能源消纳困难和减少传统能源消耗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台湾地区的能源需求日益增长,缺乏清洁能源的供应。在这种背景下,推进台湾海峡海上风电开发,促进两岸能源领域合作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的务实举措,这也将为两岸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台湾海峡海上风电开发潜在优势明显,可支撑两岸能源融合和海洋经济发展:台湾海峡海上风能资源丰富,风电效率高;台湾海峡海上风电靠近东部负荷中心,就地消纳方便;带动海峡两岸经济发展,形成海洋经济新的增长极。建议:
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和引领示范理念,以海上风电开发引领福建省成为能源高质量发展排头兵。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双碳”目标为宗旨,以海上风电开发等引领福建省能源结构优化与绿色低碳转型。加大台湾海峡海上风电资源勘察力度,建立资源评估体系。科学调控福建海上风电发展节奏,尽快形成海上风电统一规划、集中连片、规模化滚动开发格局。优化完善海上风电补贴机制,通过国家和地方补贴,实现海上风电产业链延伸和推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的良性循环。
坚持先行先试互通互济,打造海峡两岸能源融合发展的试验田。全面领会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岸要应通尽通”“努力把福建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的指示精神,为推进两岸融合发展探索新路。海峡风能资源丰富,可规模化开发深远海上风电资源数亿千瓦,主要集中在闽南、北外海区域,与两岸距离相当。可以此为依托,融合发展两岸能源资源中转平台,促进两岸电力设施互通和可再生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
支持海上风电科技创新,打造海峡两岸新能源装备制造全产业链科技创新高地。海上风电技术和装备要求高、科技内容丰富,利用“十四五”窗口期,聚焦海上风电全产业链“卡脖子”问题,加大科技攻关力度,提高装备国产化率,推动关键核心技术实现国产化突破。建立引导海上风电科技创新的差异化政策扶持机制,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相关测试平台建设,组织完善海上风电产业标准规范。探索海峡两岸科技合作攻关和产业化应用新机制,探索面向国家需求和科技产业发展的新型创新合作机制、激励机制、人才培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