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发言摘登

■■■ 多杰热旦常委:

全面加强湿地保护修复 坚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 人民政协报 》 ( 2023年11月18日   第 04 版)

青海作为“三江之源”“中华水塔”,现有湿地面积712.39万公顷,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12.64%,位居全国前列,每年向下游输送近900亿立方米源头活水,且青海湿地面积大、类型多,区位特殊、地位更加重要,在我国生态安全中具有独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虽然青海在湿地保护修复上取得显著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湿地资源禀赋与政策支持还不够匹配,国家湿地公园投资政策仍需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还不够健全通畅,个别监管政策有待优化。为此,建议:

加大对青藏高原地区湿地保护的政策支持力度。目前,青海符合国家重要湿地申报条件的湿地有18处,并有5处已向国家林草局申报并已通过专家现场考察评估。建议国家相关部委充分考虑青藏高原6省区生态地位特殊、环境保护任务艰巨,以及为全国生态安全贡献突出等实际,国家层面在评估审核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以及安排国家湿地保护修复项目资金时,对青海等青藏高原6省区给予重点支持和倾斜。

恢复中央财政对国家湿地公园的投资政策。青海虽然国家湿地公园数量少,但面积大,全省19处国家湿地公园平均面积1.7万公顷,最大的泽库泽曲国家湿地公园面积达7.23万公顷,相当于南方兄弟省份一个自然保护区的面积。全省国家湿地公园与全国绝大多数国家湿地公园一样,均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都是以生态保护为主的不收费自然保护地。建议国家考虑东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差异,从有利于湿地的保护和利用出发,恢复中央财政对青海等西部地区省份国家湿地公园的投资政策,尽快纳入中央财政项目储备库并给予支持。

加快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湿地保护法涉及林业草原、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建议国家层面加快推进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按照湿地保护法规定,尽快出台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并确定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以利于地方政府及时确定湿地保护规划、湿地管理范围和边界,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国家有关部委研究出台湿地恢复费缴纳、“草转湿”政策衔接以及退耕(牧)还湿等相关配套政策。同时,建议国家加大对湿地生态保护地区与受益地区之间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落实的指导力度。

进一步明晰保护地优化整合期间的管理政策。鉴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尚未同步,建议国家层面将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方案中已撤销、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国家湿地公园,不再纳入相关部委的卫片执法范围,并不再按照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学有序推进湿地保护工作。

2023-11-18 ■■■ 多杰热旦常委: 1 1 人民政协报 content_52808.html 1 全面加强湿地保护修复 坚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52,808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