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基础。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近日联合发布一批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从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和无障碍社会服务3个方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共建共治共享,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明确提出,将检察公益诉讼作为监督管理的兜底保障措施。中国残联有关负责人表示,2019年以来,中国残联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公益诉讼,通过试点探索积累经验,多方协同建立机制,积极有序开展专项监督,助推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得到综合治理。同时中国残联还协同最高检,采取联合调研、共同交办督办案件等方式,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在全国全面推开。
对此,一直关注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中山市政协委员、市肢残人协会主席卢展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深表欣慰。
“2020年, 广东省首次举办‘无障碍设施督导员’培训班。如今,大约200名督导员活跃在城乡各地,对无障碍环境进行定期巡逻督查,消除道路、建筑物、信息设施存在的种种障碍,一旦发现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可依法提出整改建议。”卢展强说。
在卢展强看来,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儿童乃至全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条件之一;是残疾人走出家门、接受康复教育、实现就业创业、充分融入社会的前提和基础;是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应对老龄化、满足适老化需求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对残障群体的包容与关怀,是一座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一个小小的台阶,健全人一迈步就过去了,但对于肢体障碍的残疾人来说,可能就是一座大山。”卢展强坦言,作为一名肢体残疾人,他更明白和理解残障群体在生活中面临的痛点与难点。自2017年成为中山市政协委员以来,他坚持每年深入23个镇街的部分残疾人家中入户调研,实地感受和听取残疾人的急难愁盼问题。
利用中山市政协“委员e线通”平台,卢展强向中山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反映市民有关无障碍设施的意见、建议。“对于那些严重破坏和侵占无障碍设施的案件,还可以联合市检察院对其发起公益诉讼。”卢展强说。
记者获悉,中国残联下一步将与最高检、住房城乡建设部配合,多形式多渠道继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总结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典型经验,以法治力量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效能。同时,中国残联还将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范围向无障碍信息交流等领域深化和拓展。
这个消息,也让卢展强颇为振奋。“除了法治保障与日常监督,还需要通过多渠道宣传,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想残疾人所盼,推进无障碍环境共建共享。”卢展强表示,不只是残障领域,我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还全面回应了老年人、孕妇、幼儿、负重者的无障碍需求。因此,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发力,培育市民的无障碍城市文化素养,厚植城市无障碍文明。
为此,他建议各地在兴建改造中认真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各项要求,有关部门要深入基层、街道等开展相关调研,加强指导、加大监管,督促这部法律严格执行、真正落地。同时,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无障碍环境的监督、监管,有关部门建立反馈机制,对于公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并采取相应措施。
“一支专业的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队伍,要掌握无障碍环境建设基础知识,熟悉无障碍相关标准和规范,真正了解残障群体的切实需求。”卢展强认为,无障碍督导员在未来或许会成为一种新职业,通过他们的监督,可以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无障碍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