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是化解纠纷、司法为民的前沿阵地。近年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李七庄人民法庭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法庭建设为支撑点、以基层治理为切入点、以多元解纷为突破点、以服务新兴业态为核心点、以家事审判为着力点,大力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
不久前,西青区政协就“推进法治天津建设,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展开调研。西青区政协副主席、西青法院副院长张宝霞提到,目前,法院虽然进行了不少有益探索,但仍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例如,城镇化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带来利益格局多元化,传统的办案模式难以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全部司法需求,需要法庭创新工作做到精准服务。
“城镇化进程中,村、居、合作社并存,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给基层社会治理带来一定挑战。”调研组认为,面对城镇化引发的新型纠纷,要进一步提升研判能力。同时,借助“非诉解纷”机制实质性化解矛盾,完善综合治理机制还需进一步探索。对于如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转变审判理念,充分发挥法庭综合治理职能,推动人民法庭现代化,调研组提出,要更加注重纠纷的实质化解,履行释明职责,因势利导用裁判文书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提升一审服判率。要继续探索“非诉解纷”机制,加强与有关职能单位和基层群众组织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司法建议沟通综合治理中的问题,动态跟踪、效果评估。
调研组建议人民法庭加强与区域高校对接、合作,建立法学专家人才咨询库,加强法律疑难问题的法理研判与交流,不断总结适合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审判经验,提升人民法庭审判质量。同时,坚持推进全域司法服务网格化,进一步提高综合治理水平。具体实践中,要推动增强基层群团组织及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自治组织矛盾纠纷治理能力,鼓励和保障人民群众依据村规民约开展自治,确保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建议财政设立基层人民法庭经费专项账户,为法庭发展与建设提供保障。
调研组提出,北京“朝阳模式”在非诉调解工作方面成效显著,该模式下调解组织深度参与诉讼活动,并根据成效给予相应财政补贴。建议积极引入社会性调解组织财政支持,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培育村居法治带头人和社区学法用法示范户,推动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