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是适应因城市化、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而催生的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必然选择,加快推动现代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健康发展,有利于完善基础制度、加强能力建设、深化对接服务、健全指导体系,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笔者在天津等地调研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时发现:一是现代农业经营主体面临发展关键期,其健康发展状况,将直接影响农业规模化经营,影响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影响粮食产能和粮食安全,进而影响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二是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形式主要是家庭农场(包括种粮大户)、农业合作社和农业合作股份公司(龙头企业),因不同地区、不同生产区域和不同经济发展带,其经营形式会有所不同。从全国看,近期以家庭农场为主,中期以农业合作社为主,长期将以农业合作股份制公司为主。三是制约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因素是土地经营权流转不顺畅、农业经营效益不高、农田基本建设欠账太多、社会化服务水平低、自然灾害和政策不持续等因素。
要解决以上问题,促进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农业主管部门要结合中央部署和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分类制定不同区域、不同生产带和不同经济水平地区发展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和路线图,保证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健康持续发展。
健全政策体系,推动扶持政策的落实。农业主管部门要帮助落实粮食补偿等关键政策,杜绝相关部门过度执法,废除不合理的政策限制。结合新的发展需求,针对主要制约因素,出台并落实支持提升家庭农场经营水平、培育有影响力的合作社带头人、提升合作化股份公司创新力和竞争力的精准政策。
开展东中西、南中北不同区域,粮棉油、肉蛋奶、菜果水等不同农产品生产带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试点,结合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试点,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以点带面推动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成为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不断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要在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基础上,重点关注统防统治、机械化、抗旱排涝等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一是立足农产品区域布局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二是支持规模经营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对规模经营主体领办农机服务、统防统治、抗旱排涝等专业合作社,在开办运营、技术培训等方面予以扶持,在用油、用药、机械设备等方面给予补贴。
提高现代农业经营主体风险保障水平。农业保险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对一些区域性特色产业没有保险或刚刚起步,家庭农场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大规模经营的水果、蔬菜、牛羊畜禽等产品还未纳入保险覆盖范围。二是农业保险保额偏低,多数农业政策保险只保成本不保收益,满足不了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险需求。三是由于保险理赔程序复杂、手续烦琐,灾后赔付难度大、比例小,往往难以真正达到保险目的。因此,要以农业保险多元化为方向,以增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为目标,不断加强农业保险管理,促进农业保险快速健康发展。
(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天津市政协副主席、民革天津市委会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