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嗜烟,这是人所共知的事情,但鲁迅酒量到底有多大,好像没有人能说得清。
1925年,鲁迅在文章中曾说:“我向来是不喝酒的,数年之前,带些自暴自弃的气味地喝起酒来了,当时倒也觉得有点舒服。先是小喝,继而大喝,可是酒量愈增,食量就减下去了,我知道酒精已经害了肠胃。现在有时戒除,有时也还喝,正如还要翻翻中国书一样。但是和青年谈起饮食来,我总说:你不要喝酒。听的人虽然知道我曾经纵酒,而都明白我的意思。”从这段话中可以总结出几个意思:一是鲁迅平时不喝酒。二是若要“纵酒”,也可以,他并不怯酒。三是鲁迅知道喝酒不利于健康,经常叫青年们也别喝。
据萧振鸣《鲁迅与他的北京》统计,鲁迅日记中仅与广和居相关的宴饮记录就有64次,其中不乏“甚醉”“颇醉”“小醉”,这里面也不好区分。
曹聚仁回忆说:“我和鲁迅同过许多回酒席,他也曾在我家中喝过酒,我知道他会喝酒;他的酒量究竟多少,我可不十分清楚。”鲁迅在小说《在酒楼上》中有这样的描述:“一斤绍酒,十个油豆腐,辣酱要多!”人们由此猜测,鲁迅大概也就是“一斤绍酒”的量。许广平回忆称,鲁迅“绝不多饮”,但未交代酒量大小。
1926年,当时在厦大教书的鲁迅在写给许广平的信里说:“酒是自己不想喝,我在北京,太高兴和太愤懑时就喝酒,这里虽然仍不免有小刺戟,然而不至于‘太’,所以可以无须喝了,况且我本来没有瘾。”这话说得很到位,鲁迅并不好酒,应该是偶一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