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社会法治

以落实提案为契机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

天津“N+调解”工作模式助推基层社会治理

本报记者 张原 李宁馨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1月09日   第 12 版)

不久前,部分新闻媒体人士被聘为人民调解员,在化解民间纠纷中发挥优势作用。天津市司法局采纳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完善调解组织网络,优化队伍结构,构建起宽领域、广覆盖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条块结合,以块为依托、以条为触角,属地化、专业化、行业化调解力量不断壮大。

天津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期间,市政协委员王晔提出《关于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着力化解民间纠纷的提案》,建议理顺“大调解”运行机制,科学调配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专调解、商事调解等各类调解资源,不断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调解方式优势互补、便捷高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在王晔看来,实践中,有限的司法资源已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是缓解“案多人少”矛盾、高效快捷化解各类民间纠纷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所在。

如何更好理顺“大调解”运行机制?王晔建议强化“公调对接”“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工作,通过明白纸等形式,加大对人民调解与“110”非警务警情对接分流机制的宣传与引导,更充分地发挥人民调解在家事、邻里等多发性民间纠纷化解中的积极作用。同时,加强家事纠纷、物业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消费纠纷、医患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劳动争议等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提升调解的专业性和调解效率。有关部门要合理调配行政调解资源,将民事纠纷行政调解力量更多地向行政裁决事项倾斜,不仅有利于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及时发现并快速化解纠纷,也有利于确保后续调解协议的自觉履行,切实起到定分止争作用。

“加强人民法院对调解工作的指导与保障,加大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力度,运用在线司法确认等方式提高确认效率。律师具有独特的专业、职业和实践优势,要激发其调解工作热情。”王晔同时建议,充分认识商会在调解商事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各类商会的商事调解职能优势,加强商事调解工作规范化,促进商事纠纷源头治理,不断提升商事纠纷处理效果,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天津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委员建议,通过落实多调联动机制,强化了各部门工作协同,安排组织调解力量进驻三级矛调中心,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尤其是加强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程序衔接,健全完善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N+调解”工作模式。天津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推进诉调、公调、检调对接机制,访调对接、医调对接已形成了天津品牌。

围绕委员提案提出的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建议,天津市司法局组织举办行政调解专题培训班,提高受训人员对行政调解制度的认识,不断拓展工作思路,并积极协调各单位深入推进相关领域行政调解配套制度建设。目前,公安、规划和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均已建立行政调解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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