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自治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和全体自治区政协委员在《委员履职承诺书》上郑重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承诺年内完成“六个一”履职任务,即:每人每年全程参加全体会议,至少提交一件提案、一篇社情民意信息,参加一次调研或视察考察活动,参加一次学习、一次界别活动。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协结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充分发挥新时代政协委员作用意见》,首次推行委员履职承诺践诺制度,自治区政协委员签署了承诺书,并全部完成履职任务。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协首次实现全年100%的委员提出和参与提出提案,编发的社情民意信息一半以上被自治区党政部门采纳、答复。
政协委员“上接天线、下接地气”,具有不可替代的桥梁纽带作用。政协委员来自方方面面,需要把本职工作、参加社会活动等和政协履职工作相互融通,充分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时刻不忘了解界别群众所思所想所急所盼,有针对性地向党和政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人民政协工作的主体在委员、优势在委员、活力在委员、潜力在委员。委员能力强则政协履职强、责任实则政协工作实、素质好则政协形象好。政协委员既是荣誉更是责任担当。如何更好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履职要求,需要各级政协委员勤学努力、躬行不辍。
一纸承诺书是持续优化委员服务管理,健全委员履职考核机制的探索。委员签下的是责任,彰显的是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提升委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督促做好“委员作业”,是政协组织的责任。
承诺于心更需要践诺于行,一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举措的成功之处。政协委员再次郑重承诺,内蒙古自治区政协更多高质量履职成果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