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一重要表述,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宗教工作理论方针政策守正创新的鲜明品格,为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确定了工作重点。
坚决拥护党的领导,与党和政府同向同行。思想上坚持党的基本工作方针,做好党的宗教工作,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学习上引导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融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依法管理;行动上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
秉承爱国爱教初心,服务社会促进稳定和谐。一方面,坚持爱国主义教育。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另一方面,坚持扶贫济困。秉承爱国爱教初心,积极践行“爱人如己”的使命,按照关于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相关规定,开展扶贫济困、从事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发挥宗教界作用,积极建言献策,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推动宗教领域管理规范化。坚持规范化管理,引导宗教界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全面从严治教,带头遵纪守法、提升宗教修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完善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监督制度。坚持将“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作为硬标准选用人才。
(发言人系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名誉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