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邯郸3名初中生杀人埋尸案”引热议,该案的法律依据问题、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追究问题再次成为法律界人士探讨和争论的焦点。如何做到明权责、画底线、立规矩,从根本上保证老师和学生的安全,保证教育教学有良好的校园环境,保证校园安全有法可依?民进河南省信阳市委会专职副主委、信阳市平桥区政协副主席陈明德为此呼吁:尽快制定和出台校园安全法。
“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学校51.85万所,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2.93亿人,占全国14亿人口的21%,这么庞大的校园生活群体需要一部专项的法律法规来保障。”陈明德认为,我国每年有1.6万名中小学生因各种安全事件非正常死亡。校园消防安全、饮食安全、医疗安全、内部及周边交通安全等安全管理有法可依势在必行。
陈明德说,制定和出台校园安全法,既要参照其他国家的模式和办法,更要符合国情。
陈明德建议,校园安全法要针对校园管理方面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以及师生人身安全进行系统分类,分层次、分级别、分人群,细化责任主体和权利义务,细化责任追究和法律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