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当前,生态屏障区整体上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探索较少,建议:
系统推进,健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规范体系。建立健全包含生态产品信息监测调查、行政单元核算和特定地域单元核算的规范体系,系统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制度建设。在生态产品信息监测调查领域,针对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关键参数,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核算统计方法和报表制度,建设常态化的生态产品要素监测调查体系,制定生态产品监测调查规范;在行政单元生态产品价值核算领域,结合国家出台的《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在生态屏障区的实施和应用情况,完善国家核算技术规范。
量质齐抓,促进生态产品持续、高质量供给。加强生态环境空间科学管控,维护好生态产品原产地生态环境,提高生态产品质量,增加产品附加值。在生态资源指标及产权交易、生态产业化经营、生态补偿、生态修复及价值提升等方面积极探索,促进生态产品转化变现。
六维共治,加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关键政策设计。在生态屏障区开展GEP核算试点示范,将GEP指标纳入相关绩效考核体系,实施经济发展与生态产品总值“双考核”,推动GEP作为关键指标应用于干部评价和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在生态资产确权领域,建立自然环境生态空间环境权、发展权、管理权、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登记制度;在生态产品市场交易领域,开展出让、租赁、买卖等试点,推动绿色经济发展;在生态产品定价领域,推动生态产品市场化定价;在绿色金融服务领域,完善生态资产融资担保、绿色奖补等政策;在绿色产品认证服务领域,建立和规范生态产品认证评价标准,强化区域公共品牌创建,升级农林产品溯源体系,以生态品牌溢价促进生态产品价值高效转化。
(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云南省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