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廪实,天下安,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农林牧渔并举,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解决吃饭问题,不能光盯着有限的耕地,要把思路打开。例如,向森林要食物,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
我国共有34亿多亩森林、8000多种木本植物。其中,经济林面积约为7亿亩,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林地面积超过6亿亩。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四川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森林粮库”构想,系统部署建设“天府森林粮库”,着力充分挖掘林地潜力,发挥森林的特色和优势,藏粮于林、藏粮于山,丰富食物种类,扩大食物供给,努力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由于森林粮库发展潜力巨大,应以构建大食物体系为遵循,推动“中华森林粮库”建设,藏粮于林,这对于维护粮食安全、推动乡村振兴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确保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森林在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建设“中华森林粮库”,必须走科学利用、绿色生态的新路,坚决不能重复“开山种粮”“先污染后治理”等老路,要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应全面开展可利用林地的空气、土壤、水质等检测和评价,研究建立林粮产地环境评价体系,有序推进森林粮库规划和发展,确定森林粮库负面清单,合理规划适宜发展的产业的类别、规模以及强度,严格限制高污染、高耗能等企业和产品进入林区,开展生产加工等废弃剩余物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防止空气、土壤、水污染,确保实现林粮生产全过程的绿色化管控。
要强化顶层设计和制度保障,保障森林粮库建设空间。按照耕地变更调查有关要求,低产低效林改培发展经济林食物,容易因栽植经济林而被认定为园地,影响林农发展林粮的自主权和积极性。可以按照森林法严格按规划管地、用地,对于利用林地培育经济林的,保持林地类型不变,保障森林粮库建设空间。同时,应明确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的规模、占地数量,积极支持林业科研、实验、示范基地等必要的林业生产设施建设,允许新型经营主体建设森林粮食生产用房及相关附属设施。
要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充分激发市场活力。粮食安全保障法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以更大力度支持粮库建设。应建立一般公共预算支持森林粮库机制,探索建立森林粮库建设的财政补贴政策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林粮生产的种植养殖、采集和初加工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落实林粮精深加工的税收优惠和普惠金融服务税收优惠政策。将公共基础设施向山区和林区延伸,推动林区路网、水网、电网、互联网等“四网”建设。通过政府搭台促进银企对接,支持金融机构开发合适的信贷产品,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山入林。
要不断推动科技创新,深入挖掘森林资源的潜在价值。要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根本要求,不断完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依托各地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积极开展林粮资源的种植生产、经营利用模式、深度开发利用的技术研究创新,推广复合生态经营模式,破解“卡脖子”技术难题,实现林粮工业在规模、品种、结构、质量等方面的全面迭代升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膳食结构升级的需求,持续提升粮食储备安全保障能力。要积极引入现代加工技术和设备,加快生物、环保、信息等技术的集成应用,打通产业壁垒,构建全链条协同发展体系,充分挖掘资源潜在价值,从而提高全产业链经济效益。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四川省委会副主委、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