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我国首部关于节水的专门行政法规《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不仅是我国节水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事件,也为新时代节水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5月13日,水利部召开贯彻实施《条例》座谈会,邀请全国政协委员、业内专家学者,深入解读《条例》制定出台的立法思路、重大意义,研讨普法宣传举措、贯彻实施路径,推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节水优先方针。
节水从此“有法可依”
“奶奶,洗手时水龙头要开小一点,把洗菜水用来浇花,这样能节约用水。”记者跟随“节水中国行”在西安华府御园小区采访时,5岁的向浩宇小朋友正绘声绘色地把在幼儿园学到的节水技巧告诉奶奶。
小朋友的声音虽然稚嫩,但也道出了我国一个基本国情:人多水少,人均水资源量不足且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而节水正是解决水安全问题的关键。
“加强用水全过程管理,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再上新台阶,是有效破解水资源瓶颈的重要措施,也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座谈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魏源送表示。
5月1日,随着《条例》的正式实施,节水工作从此“有法可依”。
魏源送表示,《条例》立足我国基本国情水情,着力构建全面系统的节水制度体系;充分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节水工作的丰富实践,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为主线,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条例》以解决节水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充分体现了“加强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节水管理、实施宏观调控与微观规制相结合的全链条管控”的系统治理理念。
建立节水长效机制
《条例》实施后,将给节水工作带来哪些变化?魏源送对《条例》作了认真梳理。
“在水资源节约方面将采取如下新举措:一是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二是大力发展节水产业。当前节水产品制造、节水技术研发、节水工艺改造、节水服务咨询等成为节水产业的主要内容,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新质生产力和绿色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持续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四是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的产品。”魏源送表示。
在推进城市节水方面,魏源送介绍,《条例》提出完善城市节水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推动科技创新;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提升用水效能。
“在推进农业节水方面,《条例》提出发展农业节水灌溉、强化农业用水管理、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高灌溉用水效率;在推进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方面,《条例》提出加强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完善标准规范体系、促进污水资源化利用。”魏源送说。
强化《条例》保障和监督
当天的座谈会上,专家们还对如何更好地贯彻执行节水条例提出意见。
“2023年国家发布的《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提出把节水作为实施国家水网工程的基本前提。建议加强两者的统筹,充分发挥国家水网工程在节水中的作用。”魏源送说。
中国法学会杜群建议,充分利用水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加强节水工作监督检查,强化节水法律责任落实;落实条例重点制度,如节水服务产业、合同节水制度要求,健全节水政策体系和标准体系,构建节水市场调节机制和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众节水法治观念、推动全民守法。
当天的座谈会也指出,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心怀“国之大者”全面做好《条例》贯彻实施。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自觉把节水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要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强化非常规水利用,高质量建设节水型社会;要全面提升依法节水能力水平,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思维能力,把法治贯穿于节水工作的全过程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