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顶层设计,推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建议: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制定更具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比如,健全鼓励对养老产业信贷投放的财税引导政策和风险补偿机制等,引导金融机构开发符合养老产业发展需求的产品和服务,解决市场激励不足问题。二是建立统一的养老金融业务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明确监管规则,促进金融产品规范发展。
完善养老金金融服务体系,增加养老资源储备。我国人口老龄化呈现未富先老特征,养老资源储备严重不足。建议:一是简化优化企业年金的建立、领取等流程和条件。二是加大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政策激励。三是统筹推进三大支柱发展,包括改革完善第一支柱的相关制度。
拓展养老金投资方向,支持长期保值增值运营。建议:一是采取有力政策措施,为养老金找到更多投资方向,支持相关机构畅通养老金运营长期保值增值之路。二是养老金主管部门在考核运营机构时,提高相对收益和长期收益的权重。从过往企业年金情况看,短期考核会导致年金组合的权益仓位非常低,没有分享到资本市场长期增长的收益。
推动金融创新,促进金融与养老服务和养老产业融合。建议:一是请有关部门与市场机构一起,找到一条符合我国实际的促进养老租赁、住房租赁等金融服务创新之路。二是完善护理险政策体系,健全资金筹集机制,扩大长期护理险覆盖面。三是创新担保方式,拓宽抵押担保物的范围,通过贴息贷款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培育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养老服务产业。
健全完善有关保险法规,促进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建议:一是通过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在老年人劳动报酬获取、工伤认定方面给予保障。现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规定应当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但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在法律层面缺乏具体的举措和相应的规则来保障。二是总结上海等地试点“沪助养老时光汇”“时间银行”的做法,推动低龄健康老人从事有关老年人服务。三是通过早减晚增、长缴纳多数得等养老保险政策,支持企业雇用或保留老年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