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民生·民意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云南省政协副主席李玛琳:

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是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系统工程

杨岚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5月27日   第 10 版)

今年全国两会,民进中央提交的《关于统筹推进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提案》中提到,目前在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难题,包括组织机制有待加强、服务对象有待统一和明确、普遍社会共识有待形成等。民进中央就统筹推进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提出建议。为此,人民政协报采访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云南省政协副主席李玛琳。

人民政协报: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22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必要性是什么?

李玛琳: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持续推进,2023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到66.16%。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国0-17周岁儿童约有2.98亿人,其中有近2亿儿童生活在城市,城市正成为越来越多儿童成长发展最重要的外部环境之一。在人口出生率下降的趋势下,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满足儿童发展的特殊需要更为重要和紧迫,这将有助于促进我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人民政协报:此前,您去过许多城市进行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调研,在调研的过程中您有哪些发现?

李玛琳:每到一个城市出差,我都会关注城市儿童友好单元建设的点点滴滴。我发现越来越多的机场、高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设有母婴室,公共卫生间普遍设有儿童洗手台,图书馆、书店设有儿童活动区。越来越多的城市建设了儿童专科医院,在医院的儿科、疫苗接种室墙上装饰着温馨、活泼的照片,儿童就诊等候区设有儿童娱乐设施,这些都说明儿童友好理念正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

我们调研第一批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试点城市——深圳和长沙时发现,他们在先行先试中产生了大量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先进经验和具体方法。比如深圳率先系统性建设全国首个儿童友好城市,倡导“从一米高度看城市”,以先行示范标准实施儿童发展规划,通过空间与服务并重,全域系统推进,全面保障儿童权利,促进儿童成长发展。长沙创新儿童友好城市的顶层设计,制定纲领规划,明确标准规范,发布了国内首本以“儿童友好城市”为主题的官方白皮书《长沙市“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白皮书》;通过强化项目导向,划定全市438个15分钟生活圈,在生活圈内完善儿童服务设施配置。

我所在的昆明是第二批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试点城市,也开展了许多工作。做好顶层设计的同时,在完善儿童友好公共服务、健全儿童友好权利保障、优化儿童友好成长空间、优化儿童友好发展环境、健全儿童参与机制上下功夫。成立了全国首家公办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并开始实施儿童观察团培育计划。

人民政协报:《意见》提出,对于不具备整体建设条件的城市,鼓励从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起步,以点带面夯实基础。目前我国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现状如何?

李玛琳:在国家已命名的两批54个儿童友好城市试点中,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已基本达到国家标准。一些拟争取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命名的城市,正在积极开展儿童友好社区的建设。但不具备条件从整体上开展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城市,大部分还没有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

据观察,在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的过程中,目前还存在共识未达成、机制不健全、政策不包容、服务不匹配、保障不到位、空间不充足、环境不安全等问题,儿童友好社区的知晓度不高,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的评估指标体系还在探索中。这不仅影响到城市儿童和城市居民的家庭生活,而且影响到城市整体的品质。

人民政协报:在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推进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您又有哪些建议?

李玛琳: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是“儿童视角”下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对此,我建议:一是在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大儿童友好发展理念和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关注度,使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全面梳理各职能部门的儿童相关职责工作,将儿童友好行动计划、儿童友好理念宣传工作深度融合到各职能部门日常工作中。

二是健全儿童友好城市的协同共建机制。建议明确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中各部门职责;对地方儿童友好工作提供涵盖基础研究、空间建设、创新活动以及信息化技术等多样化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在国家层面尽快出台完善《儿童友好城市评估指标体系》《儿童友好社区评估指标体系》,将儿童友好社区覆盖率作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基本条件。此外,建议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在国家层面开展儿童友好社区的命名,推动成立儿童友好城市促进协会,搭建国际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交流平台等。

三是构建普惠儿童福利体系。完善儿童社会保障制度,颁布指导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儿童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对儿童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和儿童健康的管理,深入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积极探索儿童早期教育发展,建立健全儿童社会福利体系。

四是深入推进儿童友好城市空间和服务建设。建议自然资源部结合规划政策,打造出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儿童友好样板工程,试点开展城市空间共享、零汽车社区、育儿友好社区、儿童车厢等,着力推动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切实提高儿童友好社区的环境设施、空间发展、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建设质量,同时持续加大儿童友好在乡镇村庄的建设力度。

五是完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配套政策措施。从国家层面增加对儿童友好城市具体政策性奖励、激励,建立健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参与工作的奖补措施,充分调动全社会资源,鼓励社会有相关资源及能力的企业、组织机构以及各部门单位等对地方儿童空间进行实质性改善,建立健全城市发达地区校企社对乡村、偏远贫困地区儿童生活、活动空间的对口支援工作方案,完善教育软硬件设施的二次使用机制。

六是完善儿童参与友好型城市建设的长效机制。地方政府可通过社会民间组织收集儿童意见,比如以儿童、青年权益组织为中介,充分了解评估儿童对其生活环境的看法,并据此做出改进。也可以设立专门的线上儿童建议反馈平台,鼓励孩子通过网络、电话等途径向相关部门表达自己的需求与建议。此外,建议建立科学规范的青少年代表选举制度,让儿童自己选择信任的代言人,为儿童群体发声。

(杨岚 采访整理)

2024-05-27 杨岚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云南省政协副主席李玛琳: 1 1 人民政协报 content_62380.html 1 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是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系统工程 62,380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