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国是·法治社会

大连市两级法院开启“一窗通办”模式

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崔馨 吕东浩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5月30日   第 09 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提高诉讼服务质量。”日前,在大连市政府举行的“如我在诉,一窗通办”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协委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丁彦文介绍了市区两级法院认真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开展“一窗通办”相关工作情况。

经过前期试点,近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普兰店区法院同步启动立案登记和诉讼服务“一窗通办”模式,将立案和诉讼服务事项整合在一个窗口,对咨询、立案、交费、查询、档案调阅等多项事务实行“一窗通办”,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丁彦文说,此举是针对诉讼服务大厅原有“专窗专办”模式可能造成群众“一次跑多窗”的情况,经过充分调研论证,确定采取“前台办理、群众即办即走,后台支撑、事务高效运转”的“一窗通办”模式,当事人在任一窗口均可办理全部立案和诉讼服务事项,实现“一次取号、一窗受理、一次办结、一次办好”。

“要把老百姓的难事当成自己的家事来办。”丁彦文表示,依法立案是公正司法的开始,诉讼服务流程顺畅是审判质效的保障,窗口设置由“专窗办”向“一窗通”转变,体现的正是具有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特色的现代化诉讼服务模式。比如,两级法院围绕优化流程、减窗增效,对窗口功能和区域设置均进行重新整合规划,窗口人员由“专人专岗”向“一岗多能”转变;通过升级“导诉区”为“导服区”,对当事人需求进行“快慢分道”“难易分流”,提高立案审核专业度和诉讼服务满意度;实行“首问负责制”,建立“值班主任”机制,指定业务能力强的干警专门负责协调疑难复杂事项办理;对经营主体的立案和诉讼服务需求,开通经营主体“一站通办”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办理。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丁彦文谈到,服务方式升级,还促使诉讼服务由“面对面”向“肩并肩”转变,对不熟悉智能化应用的当事人,可以提供帮办、代办、转办服务,努力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零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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