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儿童主任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实施是建立健全儿童福利与保护制度体系,打通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然而,儿童主任制度在基层落实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整体力量配置不足。大部分村(社区)无论辖区范围大小、儿童数量多少,一般仅设1名兼职儿童主任,且多由会计等其他人员兼任,无法满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需求。
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由于儿童主任服务经费、工作酬劳缺乏具体执行政策,工作标准缺乏技术指导,加之身兼数职难以顾及全面,导致一些儿童主任身份定位认识不准确、服务意识不强,主动链接资源开展帮扶、主动摸排上报困境儿童情况的意愿低,对失辍学等重点儿童开展的帮扶不够,一些地方甚至未将流动儿童纳入工作对象范畴。
三是队伍能力素养不高。儿童保护工作需要具备相对专业的能力与处置经验,但现实中相当数量的儿童主任没有儿童工作经验,且缺乏相关业务培训,对辖区内未成年人基本情况掌握不足,相当比例的儿童主任甚至不了解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建议:一是优化儿童主任队伍。将儿童主任队伍建设纳入乡镇街道综合目标考核,明确要求并指导村(社区)优先安排具有儿童工作经验的女性担任儿童主任,加强队伍建设监督检查。根据村(社区)儿童数量合理配置儿童主任,在儿童数量特别是困境儿童较多的村(社区)按照需求增加配置,保障实现“一对一”结对关爱保护。探索“儿童主任+”工作模式,整合网格员、社工等工作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完善制度落实保障体系。压实区县民政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牵头责任,落实儿童主任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儿童主任赋能行动。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儿童主任津补贴制度。整合儿童之家、农家书屋等资源,加强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由经验丰富的儿童工作者承担儿童督导工作,督促指导儿童主任更好地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工作信息互通与协作配合机制,实现政府保护与家庭、学校、社会及司法等各方面保护的有效衔接。同时,加大儿童主任制度宣传,提升社会知晓度。
三是提升儿童主任服务水平。加大相关网络标准化培训课程的开发力度,依托“中国民政培训网”广泛开展规范化、标准化的示范培训,逐步建立起分层级、多样化、可操作、全覆盖的专业能力培养体系,引导儿童主任职业向专职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基础上,整合利用民政、教育、卫生等系统的数据库资源,建立覆盖所有儿童的基础数据库及儿童困境动态监测系统,构建起融“监测、评估、报告、介入、跟踪、反馈”于一体的儿童关爱保护网络。与此同时,更新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政策汇编和典型案例汇编,增强帮扶救助场景模拟训练,提高强制报告法律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