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处于消费投资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更加需要财政金融政策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当前宏观政策在协调消费投资需求方面还存在以下不足:缺乏系统有效的促消费政策体系,对消费需求刺激效果不明显;财政金融政策工具在促投资上存在挤出效应;财政金融政策在支持民营中小企业方面合力不足;财政金融政策的实施对商业银行依赖度提高,银行资本补充压力随之增大。为此建议:
加快构建促进消费的宏观政策体系。要健全消费政策实施框架,明确消费政策目标、工具、评估、传导机制与治理架构等一系列原则,形成稳定可预期的消费政策。要明确财政金融政策在促进消费方面的分工。财政政策要侧重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完善社会保障,金融政策要侧重解决居民合理消费信贷的覆盖率问题,创设更多满足新市民、新需求的金融产品。要加强中央消费政策与地方消费政策衔接,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消费政策,推动央地形成合力。
加快明确财政金融政策在支持投资上的分工定位,提升政策协调性。要完善专项债、政策性银行贷款、特别国债的使用管理办法,鼓励优先使用政策性金融工具进行基础设施投资,支持运用专项债撬动更广泛的民生领域投资。要围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行动,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的协同力度。
提升财政金融政策支持民营经济的协同性。特别是在民营中小企业科技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等重点领域,发挥好财政金融政策合力,充分运用财政贴息、政府性融资担保机制等,有效提升民营中小企业获得优惠利率贷款的比例。
提升商业银行对财政货币政策的承接能力。要指导商业银行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合理调整贷款和债券投资结构,充分发挥国有商业银行在购买政府性债券方面的带头作用。要根据资产规模、盈利能力等指标,加强对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的指导,进一步拓宽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渠道,有效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