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增长速度放缓,需要着力优化经济结构,实现创新驱动增长;需更加重视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通过强化竞争政策和减少过度刺激性政策,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畅通国内大循环,充分释放市场活力。为此,建议:
一、继续强化竞争法律与政策的基础地位,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中央文件和会议明确了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当前要更加关注竞争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的健全、地方政府工作能动性的激发。
二、持续关注重点领域,强化反垄断监管。从近年来公布的反垄断执法司法案件看,垄断行为易发、多发、频发主要集中于民生、知识产权、行业协会、自然垄断、行政垄断等领域。客观讲,反垄断执法司法工作过去几年在上述重点领域已经取得了可圈可点的成绩,但这些领域垄断现象的增量尚在,今后还需进一步分门别类、找准症结、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加强监管。
三、不断加强数字经济反垄断常态化监管,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数字经济是全球经济的新增长点。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完善和保持常态化监管。一要加强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积极开展数据权属研究,明确平台、企业的数据权利,严格规范平台对数据的使用范围,降低新进入企业的数据壁垒,加强平台经营者集中的数据隐私保护;二要建立健全与平台企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了解企业合规建设的困难与诉求,督促和指导平台企业加强公平竞争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合规管理水平,加强合规激励。
四、切实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大力推进竞争合规文化建设。市场竞争状况是反垄断执法的重要依据。要完善竞争状况评估指标体系,全面评价总体、地区和行业三类竞争状况,及时公布评估结果。公平竞争审查对破除地方保护主义、消除行业间的隔离和技术壁垒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完善这一制度,一要关注行业、地区发展的特殊性和差异性,明确公平竞争审查的例外规定以克服市场失灵问题;二要构建科学合理的公平竞争审查激励机制;三要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队伍建设和智库建设。同时,要鼓励和引导地方、行业协会积极研究制定反垄断指引文件、发布典型案例,加强宣传引导,共同培育企业竞争合规文化,助力建设公平竞争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