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是保障基本民生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福建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创新发展,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但在推进工作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新问题:一是社会救助法立法进程相对缓慢。现行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颁布十年来已历经多轮机构改革,一些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职能发生变化。二是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之间协调联动不够。社会救助政策、资源、信息分散在不同部门,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程序等方面缺乏有效整合,各项救助制度之间联动性、协调性不够。三是社会救助供给主体和方式相对单一,仍以政府财政提供救助资金和实物为主。四是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导致社会救助的技术手段相对滞后。为此,建议:
一、加快推进社会救助法立法进程。抓紧出台社会救助法,着力构建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在明确困难群众受助权利、政府救助责任、细化救助程序、完善第三方参与机制、优化救助管理体制等方面作出规定,推动社会救助法治化实践、规范化发展和制度化运行,为实现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强化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加强社会救助政策体系的顶层设计,进一步理顺各救助管理部门工作职责,推进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衔接配套、系统集成。比如,把农村社会救助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谋划,统一规范各项制度对低收入人口的识别标准、帮扶路径;对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提供相应救助,探索将低保由户籍地保障向居住地保障转变,等等。
三、大力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以增加服务供给、精准对接需求、提升兜底能力为重点,深入探索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有效途径和政策措施,建立服务类社会救助需求评估体系,完善工作台账,制定救助清单,拓展资金保障渠道,推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困难群众提供服务类社会救助,不断满足困难群众类别化、差异化的救助需求。
四、强化科技赋能推进社会救助能力提升。着力构筑全国一体化社会救助信息网络,强化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救助领域的应用,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比如,开通“一键求助”功能,实现社会救助事项“掌上办”,为困难群众发布“困难信号”提供简单便利的方式,以信息化建设成果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