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协商议政

全国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副主任李世杰:

加快健全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积极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6月19日   第 03 版)

加快健全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有利于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是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但与城镇相比,仍存在明显短板。一是老龄人口总量大、增速快。当前,我国农村60岁、65岁及以上老人占我国全体人口的比重分别为23.81%、17.72%。二是居家养老面临“空巢”困境。部分地区空巢比例超过70%,面临生活保障、日常照料、精神慰藉三大困境。三是晚年生活缺乏经济保障。城乡养老金的差距使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较低,无力承担生活、医疗各类开销。四是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匮乏。农村养老机构数量、质量无法满足需求,配套设施、养老品类、医疗康复保健等方面存在缺失。

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需要调动家庭、政府、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合力探索出更加多元化的养老服务模式。为此,建议:

一、坚持以家庭为主体,夯实居家养老“基本盘”。一是构建敬老养老的社会文化环境。鼓励子女履行代际养老义务,倡导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营造良好的乡风习俗。二是持续加大财政对农村养老保障的投入力度。引导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和财政支持向农村地区倾斜,加强农村养老基础设施建设,让老年人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服务。三是强化基层依托保障功能。以县乡村为单位,做好精准摸排建档立卡,实时关注家庭赡养情况,形成常态化走访、赡养监督机制。

二、逐步从居家养老走向集体互助,发展农村养老新模式。首先,实现“自助”。引导有自理能力的人群在集体自助式养老模式中,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养老模式,实现自我养老、自我保障。其次,开展“互助”。发挥农村互助共济传统文化的作用,从“地域”“血缘”关系入手,形成亲友邻里关系“互助”型集体养老。最后,借助“他助”。开展有自理能力帮助没有自理能力、低龄帮助高龄形式的“他助”;支持引入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科创平台建设农村社区养老共同体,提供生活、医疗、康复等全方位服务,促进农村集体互助养老良性运转。

三、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完善农村养老市场。一是推进机构的融合互补。将乡镇卫生院与当地敬老院相结合,打造医养结合型护理院;在已有养老机构的基础上新建小型医疗机构、改建已有医疗机构转型为养老机构或护理院,形成以医促养、以养助医相融合的运营状态。二是人员的整合提升。鼓励卫生院医护人员参与护理工作,对护理人员开展基本医学技能培训,打造一支职业规范、稳定可持续的人才队伍。三是鼓励引导民间力量参与发展银发经济。充分发挥各类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作用,发展康养、医疗、旅居等多方面的增值服务,参与布局老年用品、养老金融、养老服务等板块,满足农村市场不断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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