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新征程上,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仍较大、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等问题叠加,迫切需要下大力气推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为此,建议:
一、加强工作统筹,持续稳定扩大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持续稳定扩大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能够把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社会基础。一是加快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步伐。目前我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距离全国“十四五”目标有一定差距。二是及时关注和解决中断养老保险人群有关问题。建议国家有关部委牵头成立调研组,真正摸清中断或退出养老保险深层次问题,有针对性地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持续稳定好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三是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水平。我国已建成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高、待遇高;居民养老保险因为没有固定收入,起点低、缴费少、待遇低,两者差距很大。建议国家层面持续深化城乡社保基本制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不断缩小城乡居民与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障差距。
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多层养老服务体系。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老年人口基数大、老龄化速度快、老龄化高峰期持续时间长,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不均衡,应对老龄化具有长期性,任务艰巨而复杂。下一步,推进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还是应坚持问题导向,满足不同年龄、不同层级老年人的需求,构建多层级社会保障体系。一是进一步明确公办养老机构“兜底线、保基本”的职能定位,同时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养老机构。二是坚持需求导向,建立“点菜式”服务模式,家庭、社区、政府、市场共同发挥作用,实现供给主体多元化。三是建设智慧养老信息化平台,动态管理老年人综合信息。
三、顺应时代发展,有效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农民工数量多、居住分散、流动性大,社会保障覆盖的难度大。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好。一是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实现农民工户籍城镇化,给予农民工享受同等待遇的权利。二是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覆盖的长效机制,将农民工住房保障、义务教育、妇幼保健等工作纳入公共服务和管理范围。三是加大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推进技能认证与鉴定制度改革,提升农民工就业质量和技能水平,促进农民工更好融入城镇化发展和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