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协商议政

民革中央:

大力促进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6月22日   第 03 版)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前进方向和必由之路。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进程深化,“未来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问题日益凸显。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意义重大。农业农村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0月,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的家庭农场近400万个,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221.6万家,组建联合社1.5万家。一个又一个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目标的新型经营主体奋楫现代农业,为新征程上加快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迈进创造了有利条件,夯实了发展基础。

综合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情况来看,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发展趋势:一是现代农业经营主体面临发展关键期,其健康发展状况,将直接影响粮食产能和粮食安全,进而影响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二是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形式近期以家庭农场为主,中期以农业合作社为主,长期将以农业合作股份制公司为主。部分经营主体的产业链条较短,较少参与产后加工领域,从事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占比不高。三是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还受制于土地经营权流转不顺畅、农业经营效益不高、农田基本建设欠账较多、社会化服务水平低等因素。

为此,建议:

加强规划引导。结合中央部署要求,农业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生产带和不同经济水平,分类制定发展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和路线图,促进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健康持续发展。

健全支持体系。结合提升家庭农场经营水平、培育有影响力的合作社带头人、提升合作化股份公司创新力和竞争力,出台并落实相关精准支持政策。落实粮食补偿等关键政策,杜绝相关部门过度执法,废除不合理的政策限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力度,推进担保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订单农业贷款等特色服务。

延伸产业链条。支持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品牌宣传等关键能力建设,积极向产后领域延伸,拓展互联网、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新业态,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提升价值链层级。

提升服务水平。在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基础上, 重点关注统防统治、机械化、抗旱排涝等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立足农产品区域布局,推广“科技小院”模式,支持规模经营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鼓励其从事品种研发、技术改良等创新活动。

兜牢风险保障。加强农业保险管理,构建“政策性农险+商业农险+附加险”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增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尽快将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大规模经营的水果、蔬菜、牛羊畜禽等产品纳入保险覆盖范围,探索建立既保成本又保收益的农业险种,精简理赔手续,加大灾后赔付力度,注重提升参保者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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