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协商议政

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市政协副主席陈军:

加快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机制 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6月22日   第 03 版)

在中央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的方针政策体系引导下,以农为基的乡村各领域取得了重大成就,奠定了高质量发展的深厚扎实的物质、经验和规制基础。同时,我们也看到,城乡发展不平衡仍然存在,乡村长期存在“有优势资源、缺发展要素”的矛盾仍未得到根本改变,还面临着解决新老问题的严峻挑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快速工业化城镇化阶段,大规模、超高速、远流程的乡村人口向城市(尤其向大城市)迁移导致一部分乡村地区处于空心化、老龄化和衰落状态。二是适应已经出现的逆城镇化走势,随着外部要素进入,乡村居住人口不但可能出现数量的增加,也发生从业结构的变化,即乡村由传统上以农业生产为主、以农业生产者居住生活为主的单一性功能场所,演变为具有多种生产活动、多种从业人口、多种活动主体共生的多样化功能。

为此,必须加快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机制,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实现现代生产要素与乡村优势资源在县域内“就地融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提出如下建议:

加快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层面的创新,确保各种要素“进得来、留得住”,积极探索发展要素与乡村新型集体经济融合的落地办法。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在人的要素上,支持农民、返乡入乡人员在乡村创业创新,鼓励城市人才向乡村流动;在资金要素上,设立乡村振兴基金,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调整土地出让收益城乡分配格局;在建设用地要素上,保障乡村产业用地,满足乡村产业等用地合理需求。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把县域打造成连接工农、融合城乡的重要纽带。以乡村地区的县域经济为依托,在县域内基本实现城乡一体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政策体系,逐步在县域内打破城乡的界限,推动形成农民在工农之间自主选择、自由转换,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进退有据的生产生活形态。

主要依据乡村功能定位来选择产业门类,将宜居服务业作为鼓励发展并加以正确引导的重要产业。积极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产业的内容上,可围绕“土特产”发挥农村资源和生态优势,支持特色农业、休闲农业、现代农产品加工业等产业的发展。在产业的载体上,支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等建设,引导具备条件的中心镇发展专业化中小微企业集聚区,推动重点村发展乡村作坊、家庭工场。同时,充分发挥乡村宜居生活功能所内含的广阔发展潜力,重点发展宜居服务业。宜居服务业首先服务原住居民,随着乡村生活主体多元化而逐步拓展对象范围,这种宜居服务还会带动休闲度假、医卫康养、教育文化、老幼服务、物业服务、商贸流通等相关产业的连锁反应,呈现出城乡融合发展的示范效应。

坚持把宜业建设与宜居建设紧密结合,让高质量发展与高品质生活同行。继续加大力度改善乡村人居环境,进一步增进乡村生活功能的内容与品质,改善原有农村居民福祉,为以人为主导的各类要素向乡村流动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通过宜居带动宜业,助力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实现乡村振兴和可持续发展。

2024-06-22 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市政协副主席陈军: 1 1 人民政协报 content_63780.html 1 加快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机制 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 63,780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