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地方政协

利用省际合作的飞地模式 进一步挖掘盐碱地综合利用潜力

吴志明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6月27日   第 06 版)

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是改善水土生态环境、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的有效途径。盐碱地广泛分布在我国东北平原、西北干旱区、半干旱区、东部沿海地区和黄淮海平原。国内现有的15亿亩盐碱地当中,约5亿亩有开发利用潜力,约占三分之一。同时盐碱地耕种困难,影响粮食产量。俗话说“盐碱地里种庄稼,十年九不收”,盐碱地对农作物相当“不友好”,导致农作物“脱水”、出现枯萎、烧苗,“中毒烂根”等现象。为此,建议:

一是加大科技对盐碱地特色产业的赋能作用。坚持“以种适地”“以地适种”相结合的耐盐品种开发思路,加强科技招榜挂帅,发挥政府的基础作用,市场的无形作用推进生态修复和耐碱品种优化实验。借鉴黄三角农高区等地通过生态化利用和种业创新,研发出耐盐碱植物新品种,马铃薯、甜高粱、黑小麦等产量创新高成熟经验;同时推广国内外利用浅井抽排、客土回填、简易隔盐等物理技术改善盐碱土质;改善土壤排水条件,增加土壤的透水性,减少盐分在土壤中的积累;发展滴灌和微喷灌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等成功做法。

二是促进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进一步优化盐碱地开发利用模式。完善工农业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如,推广采取盐碱地“换土”模式,挖出盐碱层,回填优质土壤。盐碱层可用于填海造地;回填土可用当地河道清淤、建筑、工业废弃物安全化下回填。

三是鼓励创新发展模式。发展盐碱地特色农业生态旅游和农产品加工。加大对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研究的投入,完善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制度,推动相关领域创新发展。除粮食种植外,还可探索盐碱地水产养殖和蔬菜种植技术;鼓励企业和农户参与盐碱地综合利用,发展盐碱地区特色生态农业旅游、盐碱地特色农产品加工等,以提高盐碱地的经济效益和价值。

四是采取省际合作的飞地模式,出台激励盐碱耕地治理开发方案,将盐碱地开发纳入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责任制,由中央统筹将盐碱地划分给耕地较少的省份开发治理,充分发挥沿海发达省份科技、人才、财政、市场方面优势,助力盐碱地综合治理开发,实现省际间利益共享。

五是鼓励央国企相关板块基于主业优势基于市场需求参与盐碱地的生态修复公益建设。建设好后交给市场经营主体运营,在需求侧上推动生态产品的生态价值体系,助推打造盐碱地农产品品牌,以产业培育引领盐碱地开发利用。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民建福建省委会主委,福建中华职教社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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