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失能人员家庭“喘口气”
入职一家互联网企业5年后,陈筱有了离职的打算,工作忙碌之余分出时间和精力照顾妈妈,越来越让她感到力不从心。
1年多来,受到阿尔茨海默病影响,陈筱母亲的智力和生活能力逐渐退回到孩童时期。在陪同母亲就医的过程中,她常听其他病人家属忍不住吐槽“一人得病,全家都被拖累”。
“起初,我并没太在意。可病情发展很快,妈妈会忘了我是谁,温柔了一生的她,变得暴躁多疑。”陈筱说,日常生活中事无巨细地照护,让她感到自己被一张无形的网束缚着,“这张网越收越紧”,几乎让她“喘不上气”。
不久前,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一次上门走访,让陈筱了解到长期护理保险,她晦暗的生活随之照进一束光。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陈筱走进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找到了服务经办窗口。
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被定位为养老、医保、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后的“第六险”,主要为重度失能人员提供基本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在帮助老人提升生活质量的同时,减轻家庭照护者的负担。
2016年,《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确定首批15个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如今,试点城市已扩大到49个。截至今年5月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参保人数约1.8亿人,通过失能等级评估、享受待遇人数累计超过230万人。
“长护险试点开展8年来,极大地减轻了失能老人家庭的照护压力和经济负担,让失能人员家庭‘喘口气’。”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副院长吴楠告诉记者,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由疾病和器官退行性变化引起的老年人失能、失智及照护不足问题逐渐凸显。
在长护险具体实践中,无论是待遇方式还是受益范围,各试点城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其做法也不尽相同。
“有的地方是专业机构上门护理,有的是基础护理费用+专业机构;有的受益范围目前只覆盖城镇职工,有的是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全覆盖。”面对各地的不同探索,吴楠坦言,下一步需加快制度框架、政策标准、运行机制、管理办法等方面的经验总结,促进筹资、评估、待遇支付、制度衔接等重要环节的工作推进,提升长护险保障效率与可持续性,使其在更大范围内惠及百姓。
眼见母亲在护工的帮助下吃饭、洗浴,进行康复锻炼,气色一天好过一天,陈筱觉得自己“终于能喘口气了”。
“长护险的价值不只在于经济补偿,更体现在服务保障,这离不开各部门各领域协同发力与相互配合。”为此,吴楠建议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从解决供需矛盾入手,政府部门、商保企业、养老机构等形成合力,持续推动我国长期护理保险提供的综合保障服务健康发展。
让“搭把手”服务惠及更多群体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短短8个字,道出了无数失能人员家庭的困境。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相较于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以及2021年到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连续3年提到的“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不再出现的“试点”二字,也使得下一步的任务目标更加艰巨。
去年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公布《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今年4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5月27日,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长期护理保险处处长雷雯表示,下一步将在推动全国实施统一评估标准的基础上,推进评估结果的跨区域互认,为异地享受待遇打好基础。
“失能等级的评估是长护险的第一道关口,也是最重要的关口,直接影响到保险覆盖人群数量、费用开支。”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广东省委会副主委熊水龙认为,长期护理保险不仅是应对老龄化挑战的重要稳定器,同时也是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通过推动评估管理工作全国统一,有利于推动长护险制度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协同发展。
从一些城市的试点效果来看,熊水龙进一步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开办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基金结余较多、承办意愿较强的地市,积极鼓励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助力长护险提供的各种“搭把手”服务更广泛地惠及百姓。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粟斌注意到,近年来,不少长护险试点城市着力提升农村护理保险服务能力,符合一定标准的失能、失智农村居民也能享受到与城区参保职工一样的照护服务。
“在广大农村地区,家庭照护面临的困难更多,失能家庭对于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也更迫切。”在粟斌看来,长护险服务触角向乡村延伸,有利于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建立更加均等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与此同时,兼顾目前许多试点地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劳动群体面临参保难的情况,粟斌提出,将长护险参保覆盖范围扩大至参加三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劳动者,抵御该群体未来可能面临的失能风险,增强制度的公平性和普惠性。
为长护险推广注入“推进剂”
随着政策推进和制度的完善,长期护理险在久经试点后,即将进入全面建设新阶段。
如何为长护险推广注入“推进剂”,保障其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采访中,多位委员就“建立与百姓现实需求相适应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要更加注重发展与之相配套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达成共识,并提出在医保资金筹集、专业人才培养、配套设施建设、辅助器械供给等方面,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目前,我国长护险的筹资机制尚不完善,成为阻碍长护险在全国范围内铺开的重要因素之一。”吴楠在调研中发现,对于筹资渠道、筹资标准等,各地在试点过程中存在较大差异,应适时推动健全合理、统一的制度框架。
为此,他提出在基金筹集方面,建立以个人缴费、单位缴费、财政补贴、商业保险引入等多渠道长护险筹资机制,根据参保人群特点制定各主体缴费费率。
如何平衡政府、个人和医保基金的分担比例?吴楠认为,长护险作为一个独立险种,要划清与基本医保基金的边界,降低对医保基金的依赖,统一收费、管理和调配。在待遇支付方面,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在基金管理方面,通过精准核算、动态调整,兼顾“收”“支”两条线,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保障基金平稳运行。
对此,粟斌表示,可建立“保险缴费+护理服务使用者付费+政府补贴”的独立筹资机制。保险资金应大部分来源于长期护理保险缴费,且这部分由企业缴付和个人缴付共同组成,“个人负担比例不宜超过25%”。
除了完善筹资渠道,护理人才是长护险可持续发展背后的又一“靠山”。
“要做好配套政策保障,打通养老护理职业发展通道,分类培养人才,构建梯次分明、结构合理的专业队伍,切实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社会地位和薪酬水平,提升职业认同感。”吴楠坦言,可依托高校资源进行职业化培养,同时建立养老护理行业的准入门槛,提高持证上岗率,健全行业职业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水平评价体系。
“如何确保护理服务的质量,防止骗保行为,也是监管中的一大挑战。”为此,粟斌建议,由政府部门主导设立统一的信息服务平台,通过信息共享,实现服务机构、经办机构、管理机构、监管机构等多方的联动配合机制。政府通过签订合同约束第三方监管机构的行为,保护受益者的合法权益。
“长护险不比医疗险,大多数人在年轻时并不会考虑自己年老之后失能的情况。这种认知上的偏差,无疑是将来长护险全面推行时需要重点攻克的难题之一。”委员们一致认为,高效推进长护险,共同撑起失能老人的安稳晚年,这不仅是“小家”的期盼,更是“大家”的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