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民生·权益

助残“无碍” 服务“有爱”

本报记者 郭帅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7月12日   第 10 版)

如今,助残志愿服务已经从单纯的助人发展到双向赋能、残健融合。 资料图片

“7月6日是第十四个全国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主题日。作为特殊困难群体,残疾人需要格外关心,志愿服务是支持他们实现自立自强的重要途径。截至2023年底,我国助残志愿者已达3744.3万人,助残社会组织2997个。如何促进助残志愿服务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如何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记者就此采访了多位政协委员、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及助残志愿者。”

想把好事做好,专业培训少不了

7月6日,北京奥林匹克森林公园,雨后的清晨褪去了夏日的炎热,一队穿着红蓝色队服的晨跑者格外引人注目。

他们两两结伴,靠着一根30厘米长的陪跑绳连接起来“同频共振”。绳子一端紧握在助盲志愿者手中,另一端连接着视障跑者。

“每周三、周六,是我们的固定跑步日。”这支何亚君助盲团志愿服务队成立于2015年5月,发起者何亚君是一位盲人跑步爱好者。

“恐惧,不敢迈步。”这是志愿者陶子第一次参与训练时最深刻的感受。在反复的蒙眼跑训练中体会、理解视障人士的感受,是加入服务队的第一步。

“真正带着盲人尤其是全盲者跑步时,比蒙眼跑还紧张。刚开始时,除了拐弯、上下坡等,哪怕有个小石头都会拉紧绳子提醒队友。”桃子说。

面对这样的“恐慌”,黑龙江省政协委员、佳木斯市义工联合会理事长韩鹏感同身受。即使已经在志愿服务领域摸爬滚打13年,在面对不熟悉的残疾人服务对象时,他依然“手心冒汗”。

“想把好事做好并不容易,不了解专业知识和沟通技巧,在服务残疾人的过程中可能会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韩鹏向记者分享了一个在志愿助残活动中的小故事:一个周末,联合会组织残健融合的户外活动,一位双下肢残疾、需要跪行的大姐,在上下车时显得特别费力。一位大学生志愿者很热心地执意要上前帮忙。

“看上去是挺美好的一件事,但后来这位大姐找到我,希望我能和志愿者沟通,不要过多地打扰她。她早已适应了这样的行走方式,虽然会慢一点,但并不需要特别照顾。”韩鹏说。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长龙墨也在调研中发现,助残志愿服务中,因为不懂得、不理解,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

“残疾人的需求日益多元化,从过去简单的吃饱穿暖过渡到了更多精神层面上的需求。助残志愿服务也从相对简单的探访活动和家政服务,转变为针对残疾人的不同需求开展专业化、个性化的帮扶。”龙墨表示,这就需要统筹协调残疾人需求和志愿服务资源,进一步提升助残志愿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对志愿者定期进行培训,既是公益组织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志愿者的基本权益。”龙墨介绍说,湖南、海南等多地残联近年来先后开展了助残志愿骨干培训班等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课程,帮助志愿服务组织和个人增强助残志愿服务素养、提高助残志愿服务能力、提升助残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

“人才是助残志愿服务的根本,这样的培训班是很好的探索。”龙墨建议,要不断开发契合残疾人特点的助残服务课程和教材,提升志愿者服务水平。“此外,残疾人的需求特殊且多样,志愿者也应各有所长,做到精准服务。”龙墨说。

为残疾人参与志愿服务“亮绿灯”

近日,因持续性强降雨,湖南怀化多地出现洪涝灾害。救灾现场,一位“无手”志愿者惹人注目。他叫罗小小,是怀化市志愿者协会会长。

“最近一直在灾区一线,从靖州、新晃一路到了沅陵五强溪镇,在对接各方资源,筹款筹物。”虽然只有半截残臂,但罗小小并不特殊,“每次搬运物资,用下巴或者嘴辅助的小小都是最积极最麻利的那一个。”一位志愿者说。

“2014年开始做志愿者,能够通过自己微薄的力量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觉得挺骄傲的,也让我自信了很多。”罗小小告诉记者,助残志愿服务工作是协会的“重头戏”,“我理解残疾人需要什么,除了给予关爱和陪伴外,我们还会通过直播、培训等方式,鼓励残疾人走出家门,自立自强。”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像罗小小一样的残疾人志愿者不在少数。

“在助残志愿服务中,残疾人志愿者是一支不容忽视的队伍。”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河南省委会专职副主委花亚伟在调研中发现,很多残疾人志愿者从受助到互助再到施助,发挥着他们独特的优势,为社会贡献着特殊力量。

“残疾人往往被预设为‘受照顾者’,而残疾人志愿者更需要的是平等相待。”为此,花亚伟建议,应建立完善残健结合或适合残疾人志愿者的助残服务机制,让他们“心无旁骛”地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

“很多助残志愿服务组织的发起人就是残疾人,他们往往缺乏注册资金和场地,导致其难以合法注册登记。”花亚伟表示,“因为不具备相关资质,他们也就无法接受来自社会爱心个人和企业的捐助,更难以获得政府财政支持。”

在花亚伟看来,可以通过搭建爱心个人、企业与志愿服务组织之间的桥梁,建立残疾人志愿服务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支持残疾人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此外,各级政府也应对残疾人志愿服务组织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及政策支持。”花亚伟说。

花亚伟注意到,今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中指出,“要为志愿者提供物资设备、安全保障及相应保险。完善志愿者保险产品和服务,加强志愿者保险的基础险种保障。”此外,《志愿服务条例》也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前,需要为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但目前残疾人购买保险时限制较多,让很多残疾人志愿者无法获得相应保障。”为此,花亚伟建议,要建立完善残疾人志愿者服务保障制度,“要积极引导保险公司设计开发符合残疾人志愿服务特点、适应残疾人志愿服务发展需要的险种,鼓励其为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承保。”

“此外,要构建以政府财政保障为主、社会筹资为辅的志愿者保险资金保障机制,鼓励多渠道筹资为残疾人志愿者购买保险,构建灵活多样的保险经费支付途径。”花亚伟说。

必须啃下的“硬骨头”

“助残,在志愿服务领域里,是很难做的一类。”在全国政协委员、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党委书记张朝晖看来,这又是一块必须要啃下的“硬骨头”。

“之所以难‘啃’,首先是风险问题。”张朝晖认为,助残志愿服务在所有志愿服务中具有较高法律风险,“此外,助残志愿服务需要花费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且需要更高的专业性。”

近年来,张朝晖见证着各级共青团、青年志愿者组织在助残志愿服务中的有益探索:从最初的关怀关爱活动到各种专业化项目;从单纯的助人到现在的以残为师、双向给予,再到通过公益创业的模式实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助残志愿服务的理念在不断升级,志愿服务项目的数量也在逐年增加。”张朝晖说。

据张朝晖介绍,2014年,共青团同中国残联等部门,以“心手相牵,共享阳光”为主题,集中启动了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2023年,团河北省委聚焦智力障碍、孤独症等儿童需求,启动实施“小橘灯”助残接力计划,“一大批团员青年和社会组织深度参与,骨干大学生志愿者分别到35所特教学校开展为期1-3年的支教服务。”

“这些志愿服务项目精准联结了残健双方的优势和需求,让彼此都能从中发现自我价值。”张朝晖认为,志愿服务项目化也能吸引更多参与者和社会资源,保障志愿服务持续性开展。

“助残志愿服务不是‘一锤子买卖’,以项目化推动,能够有效促进助残志愿服务从活动到项目、从随机性到常态化、从好人好事到专业运作的转换。”张朝晖说,志愿服务只有不断向着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才能更专业、更可持续,“也可以规避更多的风险。”

张朝晖还表示,保障更多助残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志愿服务的法治支撑。

“志愿服务法已纳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这是志愿服务领域的一件大事。”他建议,要分行业分领域开展专题调研,加快推进志愿服务立法,为推动全社会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提供法律支持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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