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协商议政

■ 部委回应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7月17日   第 03 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刘苏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到农村,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加快推进,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各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编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及农村公路、供水、教育、医疗等专项规划,分行业分领域细化落实相关目标任务。推动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护,分类有序推进村庄建设。研究编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规划,对未来一段时期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进行统筹部署。

加快补齐乡村基础设施短板。扎实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大力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强数字乡村建设,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到2023年底,全国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460万公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9%,农村宽带接入用户数超过1.9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73%,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置的行政村比例稳定在90%以上。

持续提升乡村公共服务能力。增加农村普惠性教育资源供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本科以上学历专任教师比例超过76%。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县域统筹,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实现省级全覆盖。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比例稳定在99%以上。

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出台《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明晰管护责任,健全管护标准,努力提升管护水平。制定《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指引(试行)》,强化乡村建设项目统筹管理。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给予激励支持。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一体推进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和公共服务提标扩面,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长期发挥效益。

对有关问题的回应:

关于加大统筹力度,推进乡村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一是加强政策统筹衔接。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二是分类有序推进村庄建设。聚焦未来将长久存续、人口集中的村庄,按照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标准,建设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村内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关于多措并举提升乡村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强化乡村物流体系建设。统筹谋划城乡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构建,加快完善农村物流节点网络。二是支持物流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大力推进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支持城乡物流设施提质增效和智能化改造等项目建设。三是强化专业技能培训。鼓励引导返乡创业就业人员投身乡村物流发展建设,支持地方组织开展实用性技能培训,提高乡村物流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

关于适应学龄人口总量和结构变化趋势,优化乡村教育资源配置。一是优化义务教育资源布局。指导地方实施初、高中纵向集团化办学,加强九年一贯制学校内部配置灵活性,撤并空壳学校,办好必要的小规模学校。二是支持普通高中建设。实施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在人口流入地、教育薄弱县支持普通高中建设,让更多乡村孩子在城镇就读高中。三是提高公共教育保障水平。细化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与服务半径挂钩的制度安排,适时调整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

关于加强系统谋划,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一是加强区域协调联动。牵头实施区域重大战略,指导重点区域制定实施交通、供水等领域一体化发展专项规划,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二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一体推进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有序推进乡村建设。综合考虑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流动趋势,因地制宜确定乡村建设的整体布局、阶段任务和推进时序,避免重复建设和过度超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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