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宁夏考察时均强调,要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党中央把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和为基层减负结合起来,作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内容统筹谋划、一体推进,精准施策,靶向治疗,推动党的作风建设持续好转。然而,形式主义作为顽瘴痼疾,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彻底根除,需要我们认识清楚其产生根源与危害,并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推动基层减负工作走深走实。
形式主义本质上是作风问题,是主观脱离客观、理论脱离实际的表现。现实中,形式主义往往与官僚主义并列提出,官僚主义引发形式主义,形式主义助长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歪风邪气严重损害党的威信和执政基础,严重损害党的组织力、战斗力、生命力,破坏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使群众的愿望期待落空,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削弱人民的信任,从而成为影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大祸害。
形式主义表现形式繁多,究其根本是扭曲的权力观和错位的政绩观的折射显现,犯了主观主义和功利主义的毛病,将一切正确的理论、原则和政策变成毫无内容的口号、程序和过场。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了矛盾和问题。”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举了形式主义的几种表现,如“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这些形式主义的做法,既浪费了公共资源,又伤害了群众感情,还折腾了基层干部。
形式主义是损害党的优良作风和工作能力的腐蚀剂,使领导干部沉湎于文山会海,热衷于迎来送往,习惯于做样子走过场,甚至有的干部不惜投机取巧、弄虚作假,长此以往必然导致干部队伍理想信念动摇、工作能力退化、担当意识缺乏。因此,不能轻视和忽视形式主义的危害,要有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下大力气纠治形式主义。
切实破除主观主义。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在出台决策时主观随意、脱离实际,对政策理解浅尝辄止,对基层的要求简单粗暴,少数基层干部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方法消极应对,导致出现“决策乱画饼,落实翻烧饼”的现象。克服决策者主观主义的方法是科学民主决策,而前提就是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坚持实事求是,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用好调查研究“传家宝”,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真正做出符合广大人民利益和反映人民愿望的决策。同时,做出的决策要到实践中去检验,将政策实施的效果及时反馈,适时纠正政策偏差。
健全干部考核选拔机制。纠治形式主义,要重视对干部的选拔任用。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如何考核干部,选拔什么样的干部,是政治生态建设的风向标。因此,要注重选拔任用能干事、干实事、会干事的好干部,真正让勤政为民、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干部担当重任,让作风浮躁、急功近利、不干实事的干部受到严惩。
各级领导干部从自身做起。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领导干部是执掌公权力的特殊群体,是执政兴国的骨干力量,其言行举止无形中会对社会风气形成较大影响。正所谓“风成于上,俗化于下”,领导干部只有言行一致,自觉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以上率下,切实改进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不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不作脱离实际的盲目决策,避免过度留痕、徒增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才能真正塑造优良党风政风,带动影响民风社风。
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加强制度建设是根本之策,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权力与责任相连,有多大的权力就有多大的责任,领导干部决策决不能只是“拍拍脑门、动动嘴皮”,对于随意决策,甚至违法决策的领导干部要运用制度进行约束和惩处,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同时还要有效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作用,加强对形式主义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主义民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广西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