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民生·民意

大数据“杀熟”需多方共治

杨岚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7月29日   第 10 版)

购买同一件商品,老用户支付的价格高于新用户;频繁浏览某一商品的购物页面,价格会自动上涨……价格生成机制不透明,消费者与平台之间存在巨大信息差,面对“看人下菜碟”的价格,大部分消费者都会觉得被平台“算计”了。

针对备受舆论诟病且老生常谈的“大数据杀熟”问题,为何屡禁不止?一方面,一些特定的服务行业内具有相对优势的平台,凭借其市场地位和老用户对其较强的依赖心理,敢于设置不平等的交易条件,区别对待消费者。另一方面,某些经营者利用算法的高技术性和高隐蔽性,使消费者无法察觉,无形中掉入了平台织就的大网中。

此外,消费者即使发现被“杀熟”,维权成本高成为难以逾越的坎。通常“杀熟”存在出行、住宿、外卖等消费金额较低的领域,维权耗时又费力,大部分消费者会自认倒霉。即使有少部分消费者愿意维权,消费者一般不掌握专业的技术,对于大数据的领域认知也不深,并且在侵权行为完成之后,电商平台可能也会通过技术在后台抹掉证据,此时对于消费者而言,要证明电商平台实施了“大数据杀熟”的行为存在非常大的困难,也导致举证极为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这也是我国在行政法规中首次对差异化定价进行规范。

“大数据杀熟”不但触及中国传统的商业道德,也触碰了现代市场的交易底线。在加强法律规制和监管的同时,要想真正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应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法律得到有效执行。

其次,提升技术防范手段。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数据加密、匿名化处理等,保护用户数据不被滥用;开发反大数据杀熟的技术工具,帮助用户识别和防范此类行为。

再次,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建设,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建立便捷的消费者投诉和举报渠道,对投诉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

最后,推动企业自律和行业规范。鼓励企业建立自律机制,规范自身行为,避免利用大数据进行不公平交易;制定行业规范,明确大数据使用的道德和法律边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总之,禁止“大数据杀熟”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通过多方共治机制等措施,有效遏制“大数据杀熟”行为的发生,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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