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民生·人口社保

凝心聚力谋幸福 砥砺奋进惠民生

本报记者 赵莹莹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8月01日   第 10 版)

“中国式现代化是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推进的,也必将在改革开放中开辟广阔前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不断开辟新时代改革开放事业发展新天地擘画了新蓝图、作出了新部署。

《决定》明确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并提出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连日来,多位政协委员围绕相关内容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从老百姓急难愁盼中找准发力点和突破口,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察实情、谋良策,助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 ——编者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政协副主席陶仪声:

让更多困难群众共享新时代发展成果

“《决定》指出,实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任务,要‘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未来五年重点部署的改革举措中,‘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是重要的一项。”在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政协副主席陶仪声看来,《决定》坚持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抓住什么、推进什么,令人深受鼓舞、倍感振奋。

民之所向,忧之念之;民康物阜,盼之行之。去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决定》中再次明确提出“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体现了党中央对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的高度重视。

“社会救助,是保民生、促公平的托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社会救助围绕‘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开拓创新,实现了重大制度突破。”陶仪声获悉,我国目前已建成覆盖全国、统筹城乡、分层分级、定期更新的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截至今年3月底,该平台上有监测对象8015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5.7%。

“监测的目的是防风险,力求更好地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此前,陶仪声针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结束后,相关帮扶政策面临转型或退出”这一问题开展了多次调研。在她看来,兜牢基本民生底线要务实重行、敢作善为,“当低收入人口的基本生活遇到困难时,如何及时发现、快速帮扶,始终是社会救助的重点和难点”。

正是基于长时间的调研,陶仪声了解到,低收入人口以及其他困难人员主要由民政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分别管理。实际操作中,乡村振兴部门识别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同民政部门认定和救助帮扶的低收入人口,在政策规定、工作推进、信息系统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总体来看,单一部门的帮扶政策会导致对于低收入人口的救助帮扶不够充分,且制度间缺乏有机衔接,难以形成工作合力。”陶仪声认为,做好社会救助尤其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努力让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更加密实牢靠。

在她看来,各地要充分发挥“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作用,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上各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及交叉比对,科学合理界定低收入群体的标准,动态掌握低收入人口就业状况、家庭支出、收入水平、发展潜力等多项指标,精准识别、及时预警、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并针对不同类型的低收入群体制定相应的救助方案。

发展带来改变的同时,也提出了新的课题,孕育着新的方向。陶仪声提出,现阶段,建立乡村振兴、民政部门定期会商机制,优化工作配合流程。有效衔接建设过渡期后,整合村(社区)两委班子、社会救助协理员、村组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实现防止返贫监测工作网格与社会救助工作网格“二网合一”。此外,民政与乡村振兴部门要建立统一审核确认机制,按照“户申请、村核实、乡镇审批”的程序开展低收入人口申请确认,市县负责监管工作,为低收入人口的精准认定和多方位保障夯实信息管理基础,真正做到对民生底线心中有数、应对有方。

陶仪声注意到,《决定》中提出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她认为统筹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政策衔接,有助于推动低收入人口在医疗、住房、教育等方面的兜底帮扶政策适用。

“加强对低收入人口的认定与动态监测,是回应社会关切、群众期盼的重要举措,也是相关部门共同筑牢民生底线的现实需要。”陶仪声表示,将深入学习领会三中全会精神,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助推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东省委会副主委许玲:

面向低收入群体提供“物质+服务”多样化救助帮扶

“《决定》中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充分体现出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东省委会副主委许玲认为,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既关乎国家的大发展,也关系百姓的小幸福。

“对低收入人口进行社会救助的过程中,关注农村女性发展、提高其经济收入至关重要。”许玲表示,《决定》中明确提出“健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制度”,她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调研时发现,处于劳动力黄金阶段的留守女性囿于家务劳动或苦于没有一技之长,普遍面临非农就业机会有限的现实难题,亟待从职业培训、就业援助等方面,为女性困难群体增加实实在在的惠民条款。

“农村妇女占农村劳动力的65%以上。近些年,在增加欠发达县域女性非农就业机会上,数字经济正在带来更多新的机遇。”许玲进一步解释说,在她实地走访的陕西省清涧县,当地政府和多方合作建立数字就业中心,引入数字产业孵化项目,培训当地女性、返乡年轻人等做数据标注师(又称人工智能训练师)。目前,该数字就业中心成为清涧县用工最大企业,走出了一条数字技术助力县域女性就业的新路子。

许玲认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吹响了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要加快推动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向“防风险”“促发展”转变,推动物质救助与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有机结合,更好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救助需求。

令她感到欣喜的是,依靠数字经济带来更多新的就业机会,同时得益于社会组织提供的职业培训,农村妇女掌握了编织、电商等易学易用的技能,提高了生活的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慢慢地不仅退出低保救助,生活水平和精神面貌都得到改善,还带动身边更多低保家庭实现了“家门口”增收的“促发展”目标。

“在欠发达县域落地的数字就业项目,其规模和所能提供的岗位类型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各类对口帮扶中,许玲建议帮扶方将引入数字经济新业态作为重要方向,发挥资源优势,为县域的低收入人口牵线搭桥。同时,在互联网行业协会层面加强典型案例宣导和经验共享,发挥企业社会责任的力量,更多地将数字化红利带到欠发达地区。

在她看来,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兜底保障、进行“输血”的基础上,还要积极探索乡村旅游、农产品深加工、电子商务等新的增收渠道。通过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等,让农民尤其是农村留守妇女在多元化的就业市场中获得更多发展机会。

“常态化帮扶是长期的,不是运动式、临时性的,还应该是可预期、制度化乃至法治化的。”许玲提出,各地在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过程中,可以支持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开展慈善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面向低收入群体提供“物质+服务”的多样化救助帮扶,建构更加成熟完善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决定》中的各项决策,适应发展需要、顺应群众期待、回应风险挑战,构筑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全景图。”许玲坦言,今后履职要锚定“强基础、上位次、更精准、更暖心”工作目标,认真梳理、回应群众需求,勇担当、勤作为,奋力谱写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江苏省政协委员、淮安市涟水县政协主席姜杰:

确保社会救助政策真正兜住底、兜好底

新时代新征程,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连日来,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系列决策部署,江苏省政协委员、淮安市涟水县政协主席姜杰感触颇深。在他看来,《决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全面部署各领域各方面的改革,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践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庄严承诺,一系列既有针对性又有含金量的改革举措,为民谋利、为民解忧,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了改革带来的变化。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中,提出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体现了党为民造福的初心使命,更是在发展中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生动写照。”姜杰表示,社会救助既是一项政治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群众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

随着今年4月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社会救助正在从过去的被动救助转变为主动救助。同时,民政部门将低保家庭的认定条件从“单一收入”扩展至“多维因素”,将“日常刚性支出”等因素也作为认定低保家庭准入条件之一,不断扩展救助范围。

“据我了解,部分困难群众收入增加退出低保后,因日常刚性支出较大,实际生活水平仍然较低。”姜杰说,此类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受到疾病、残障等刚性支出的挤压,家庭支出远远超出家庭收入的承受能力。

2021年,涟水县被江苏省民政厅确定为“支出型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践试点单位”。利用这一契机,涟水县民政局经过深入调研,制定实施办法,对支出型困难家庭的救助范围、救助标准、经办程序、救助方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及时、精准的救助帮扶有效解决了群众遇到的临时性、突发性困难,兜住兜牢了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姜杰表示,试点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救助对象认定难、救助方式较单一、救助扣减不统一、救助程序较复杂等问题。为此,他建议确定救助对象时,做到“两个明确”。

首先,要明确覆盖范围。具有本地户籍或者持当地居住证的家庭,含户口已迁出但仍由其家庭供养的国内全日制在校就读子女在内。其次,是明确准入条件。申请前12个月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户籍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减医疗、教育、残疾康复和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及其他生活必需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具体审核时,既要看申请人名下房产、车辆等信息,又要看申请人实际生活状况。”姜杰为此建议在省级乃至国家层面制定统一标准。

对于基层在实行临时救助时,出现的救助不及时、救助程序繁琐等问题,他提出镇(街)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将月低保标准4倍以内的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镇(街),直接对急难型困难群众“先行救助”。

“推动民政、人社、住建、公安、卫健、医保、残联、银行等部门联合联动,强化大数据运用,减少可查可验的申请材料,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姜杰表示,奋进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上,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三中全会精神上来,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守正创新、务实担当,确保社会救助政策真正兜住底、兜好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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