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模和客流规模均居世界第一,运营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交通强国建设更要求加强运营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近年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治理体系建设成效显著,但仍然存在相对的风险隐患,主要表现为:
一是预测预警体系不够完善,难“防”。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潜在大客流踩踏、列车脱轨相撞等多种重大安全风险,但是预测预警技术手段依然相对落后。
二是风险分级管控不够标准,难“控”。现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辨识、分析、评估与管控措施的制定尚无具体操作层面的标准指南,各单位地铁运营安全风险数据库建设的质量全靠牵头人员的个人安全素质,可靠性较低。
三是隐患排查治理不够彻底,难“治”。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基本已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但执行过程中,存在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认定不精准等问题。
四是应急救援能力不够扎实,难“救”。专项应急预案与运营风险数据库不对应,“一站一预案”编制前未开展风险辨识、针对性不足,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形同虚设,应急救援物资管理混乱等问题仍然存在。
建议:
一、切实加强安全风险预测预警。加强运营安全风险预测预警机制研究,特别是对大客流踩踏、列车脱轨相撞等重大安全风险,研究建立预警指标、细化预警标准。探索物联网、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技术在运营安全风险预测预警中的应用,提高安全风险预测预警的精准度。建立与延伸预警“叫应”机制,政府层面应畅通外循环,气象、水利等多部门联合会商研判风险,建立直达“最后一公里”的预警“叫应”机制;企业层面应优化内循环,建立城市轨道交通集团公司-运营单位-中心-班组的预警信息传递机制。
二、持续深化运营安全风险管控。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建立“互联网+安全培训”机制,配套开发课程资源,促进安全教育培训规范化。加强运营安全风险评估方法体系研究,从风险辨识、评估、分析与管控措施制定各环节,制定控制措施标准库。建立运营安全风险数据库专家评审论证和实践评估机制。
三、加快推进安全隐患长效治理。推进隐患分类分级管理,研究安全隐患分类标准、评估方法、分级阈值,建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明确各级隐患治理责任人、完成时限、治理措施等要求。建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基础数据库,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建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上报机制,督促运营单位分析原因、总结规律,并持续改进。建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隐患随手拍举报平台,鼓励公众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
四、大力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完善标准规范建设,建立应急能力评估机制,构建动静结合的应急能力评估指标体系,将应急能力评估与应急预案编制关联,提升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研究基于线网发展状态的“站点-区域-基地”三级应急点应急资源配置标准,探索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标准。推动应急演练模式变革,以省为单位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应急实训基地,系统培养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专业从业人员。突出“全灾种、大应急”的演练思路,以双盲演练、红蓝对抗等模式改变应急演练“重演轻练”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