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引领作用,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九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四次院士大会上强调,要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紧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规律特点,扎实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
首先,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将对产业创新产生重要影响。
历次科技体制改革都带动了科技政策创新,而科技政策的出台都会很大程度上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创新。如“863计划”和“973计划”等,通过举国体制上的科技项目支持,有力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有效促进了我国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科技政策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升产业整体技术和竞争力水平,推动国家产业组织能力和整体创新实力迈上新的台阶。
有序引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在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牵引下,科技政策不断出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必然得到重点支持,资本、技术、人才等创新资源被引导到高新技术领域,从而促进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和升级。从科技政策演变上看,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的重视程度逐步降低,取而代之的是不断培育新兴产业,如新能源、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从科技政策效果上看,这不仅可以提升新兴产业的附加值,还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新的动力,有效支撑了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向更高质量发展。
有效构建“热带雨林式”创新生态系统。在科技体制改革牵引下,产学研用融合、创新网络形成、跨区域创新合作等都得到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平台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中试基地等蓬勃发展,为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生态;风险投资等金融资本活跃,为创新活动提供资金支持。最终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参与的创新格局,有效提升创新效率及产业创新能力,“热带雨林式”科技创新生态逐步形成。
其次,要扎实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
落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现有科技领军企业龙头作用,加快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推动培育龙头型和高速成长型科技领军企业。对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一视同仁,鼓励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支持有能力的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重大技术项目。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组建创新联合体,面向产业共性问题联合开展科研攻关,推动形成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机制。
强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研究制定新时期推动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文件,配套完善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机制。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在认定、税收、审计等方面打通堵点,进一步调动激发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将“科技成果转化率”作为一项考核指标,评估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的科技应用水平。发挥我国产业基础优势和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完善政策支持和场景打造,加快推动AI大模型在更多领域、更深层次进行商业化应用和产品迭代升级。
优化科技创新生态体系。健全国家创新政策体系,配套完善科技创新重要领域运行机制,加快形成与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科技创新生态环境。推动国内外创新文化的交流互鉴,大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氛围。综合运用贴息、担保、保险费补贴、资金参股、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多种方式,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更好的资金环境。促进科技孵化器、创业中心、产权交易所、信息服务中心等发展,形成多层次科技创新中介服务体系,提高科技中介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培养具备实务操作能力和较强竞争力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中青年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上海航天信息科技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