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9年10月,商务部印发《关于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指导意见》,启动试点工作。2021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明确在上海、北京、广州、天津、重庆五城率先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印发了《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总体方案》。武汉是中外闻名的商贸之都和历史文化名城,是建设中的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是长江经济带与“一带一路”主要交会地带和开放前沿,在国内外具有突出的枢纽地位和强大的消费聚集能力。支持武汉市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有助于辐射带动武汉都市圈和长江中游城市群消费提质扩容,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更好地服务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武汉市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有利于加快形成支持中部崛起新动能,增强武汉服务国家战略能力。武汉经济总量和市场规模连续多年位居中部第一、全国前十,在地理区位、消费市场、对外开放、医疗服务、科教人才、创新能力、产业基础等多个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城市常住人口超1300万,武汉都市圈人口规模超3000万人,GDP总量约3万亿元。武汉商业发展基础坚实,交通枢纽功能突出,滨水资源独树一帜,科学教育资源集聚,青年型城市、创新型城市特征突出。截至2022年底,全市已形成6大核心商圈、23个区域商圈、112个社区商圈,成为“新消费势力崛起之城”,是“国际消费中心潜力城市”。支持武汉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能够充分发挥武汉辐射中部、联通东西、承接南北、通江入海的枢纽作用,带动长江中游地区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参与全球竞争,对加快推动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武汉市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有利于提升中部地区对外开放水平。武汉市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能够更好利用全球商品、服务满足中部地区乃至更大范围高品质的消费需求,形成武汉制造、中部制造、中国制造品牌和文化新的展示窗口,促进内陆城市转变为开放前沿,持续提升中部地区对全球消费资源的配置能力和话语权,更好建设中部地区尤其是长江中游地区对外开放的新高地。
建议:分层分级推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在扎实推动京津沪穗渝五大城市率先开展培育建设工作的同时,总结推广培育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办法,提请国务院尽快对试点城市进行扩容,将武汉市纳入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