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国是·乡村振兴

整合资源力促农业社会化服务提质增效

曹金山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9月10日   第 09 版)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在粮食安全保障、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作为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全国23个百亿斤粮食生产地级市,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把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生产经营规模化作为提高粮食产量的重要途径,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不断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截至目前,通辽市共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4500个,858万亩耕地实现社会化服务,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26.8%,带动19.5万农户稳定增收。

通辽市积极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只是全国聚力保障粮食安全、为农增收的一个缩影。据统计,2023年底全国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总数超过107万个,服务面积超过19.7亿亩次,服务农户9100多万户,对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的引领支撑作用。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这项工作是通辽市义不容辞的责任。从通辽市农业生产实际来看,不论田间管理所需的农资供应、病虫害防治服务,还是粮食作物的育秧、农机准备等服务,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均发挥着重要功能作用。特别是从发展趋势看,通辽市正处于从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的关键时期,从现实需求看,粮食作物玉米产量占全市全年粮食总产量近九成,迫切需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提质增效。窥一域而知全局。当前,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已成为我国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机制,已成为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发展农业生产力的重要经营方式,已成为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举措。为此,以农业大市通辽市为例,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培育壮大服务主体。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服务主体,各具优势、各有所长,应加大培育扶持力度,鼓励服务主体通过合资合作、协作联盟等方式实现服务资源整合,促进主体之间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同时,鼓励服务主体利用技术优势进行土地流转、从事农业规模化经营,通过“社会化服务+农业经营”的双重收入增强服务主体的持续发展能力。

二是深化拓展服务领域。坚持需求导向,聚焦重要农产品主产区,聚焦生产的关键薄弱环节,加大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引导支持力度,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支撑。在此基础上,引导服务主体积极开辟新的服务领域,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从粮食生产领域向果、菜、畜等产业拓展,从产中向产前、产后及金融保险等配套服务延伸,从单一服务向资源整合转变。

三是不断创新服务机制。应建立自下而上的服务需求征集制度,深入推进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鼓励服务对象依托平台发布需求,广泛发展“订单式”服务。同时,应把农业生产托管作为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的重要方式,因地制宜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等服务模式,有效满足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四是优化服务监管机制。过程化动态监督机制是确保服务内容不走偏的重要保障,应重点强化服务过程的事中监管,定期开展实地勘察、进度调度、指标监控等,按实际情况合理适时地提出调整建议,并且加强对服务对象的服务项目知晓度、满意度测评,将其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是强化服务保障支撑。应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体系,在增强中央财政资金延续性和稳定性基础上,建立省级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专项资金,用以结合地区实际增强对薄弱环节的补贴。同时,应加强政策扶持引导,各地区结合实际探索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整村、整县推进试点,统筹资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理复耕和撂荒地治理等项目,并且通过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落实各项扶持资金。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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