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协商议政

全国政协委员程凯:

加强县以下残疾人综合服务载体建设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9月11日   第 03 版)

案由:目前,我国3700万持证残疾人中有近80%生活在乡村,他们之中的45%是需要照护的残疾程度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广大城乡残疾人和他们的家人对就近就便获得照护服务需求真切、愿望迫切。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要求“健全残疾人帮扶制度”“开展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乡镇(街道)普遍建立‘阳光家园’‘残疾人之家’等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集中照护、日间照料、社区康复、辅助性就业等服务”。

近年来,江苏、浙江、山东等东部残疾人口大省根据残疾人特殊困难和实际需求,依托现有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在乡镇(街道)普遍建立了“残疾人之家”“阳光家园”等基层残疾人综合性服务载体,并逐步向残疾人较为集中的村(居)延伸,就近就便面向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社区康复、文化体育等精准化服务,实现了“托养照料一人,解放一家,造福一片”的综合成效,大大缓解了残疾人家庭的照护压力,解放了部分农村生产力,为残疾人改善生活、融入社会和全面发展搭建了重要平台,提供了重要途径和方式。

但是总的来看,这类残疾人服务载体建设区域不平衡的问题还相当突出,目前已建成的服务载体主要集中在东部发达地区,广大中、西部地区的乡镇(街道)、村(居)普遍缺少残疾人服务设施和机构,当地残疾人尤其是重度残疾人的照护需求难以得到保障,家庭照料负担沉重,生活质量难以提高,返贫致贫风险大。同时,现有残疾人服务载体运行保障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服务能力和社会化程度有待提高,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仍需进一步提升。

建议:一、加快发展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完善顶层设计,尽快制定出台低收入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指导意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积极应对老龄化等各项基本公共服务补短板政策项目相衔接,解决重度残疾人尤其是广大乡村地区重度残疾人的照护难题。

二、以中、西部地区为重点推进“残疾人之家”建设,让残疾人就近就便获得家庭无法提供的基本服务。同时,加强乡镇(街道)、村(居)“残疾人之家”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并以此为示范,加快推进乡村道路、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带动提升乡村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

三、进一步健全“残疾人之家”运行保障机制,加强对建设用地、运营成本、人员待遇的支持保障,打通政策壁垒,形成政策与资源合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党建工作融入残疾人服务载体建设,努力将县以下残疾人综合服务载体打造成为基层党组织联系困难群众的窗口、党建助残基地和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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