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如何进一步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近日,陕西省政协召开十三届十次常委会会议,围绕“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共同富裕迈上新台阶”议题,省政协常委们深入探讨交流,积极建言献策。
近年来,陕西省委、省政府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实施“千万工程”,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走出了独具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会议期间,常委们建议,针对产业规模层次不高、要素流动“城强乡弱”、城乡基础设施差距较大等问题,要打造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链,完善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体制机制,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健全乡村治理体制机制,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努力补齐全省城乡融合发展的短板。
“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决策,造就了万千美丽乡村,造福了万千农民群众。
结合实际,陕西如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省政协常委、咸阳市政协副主席房晓飞认为,应以规划引领为首要重点,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以全域全要素管控为措施,尊重自然风貌、突出乡村特色,处理好耕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关系,确保村庄规划“村民能看懂、政府用得上”。
要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产业振兴是基础和关键。省政协常委、九三学社陕西省委会副主委刘迎军建议,加快构建县域主导产业体系,坚持“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紧抓产业转移布局、增发国债等机遇,狠抓产业延链补链强链项目谋划储备;加强产业转移承接,发挥苏陕协作、津陕协作机制作用,强化与对口市、县(区)产业和园区协作,建立产业利益共享机制。
省政协委员、铜川市政协副主席冯艳莉提出,要持续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出台户口、用地、住房等优惠政策,吸引一批热爱农村、有志向、有能力的大学生返乡工作;建立人才回流机制,鼓励有技术的农民工、有资源的社会能人、有才干的退役士兵等各类人才返乡创业发展,鼓励在外退休干部职工返乡参与乡村建设。
土地是联结城乡的重要纽带。省政协常委、铜川市副市长黄牛虎表示,要把握机遇,加快发展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二级市场,完善城乡建设用地交易机制,收储和整合利用分散的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等土地资源,推广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等灵活供地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针对农产品销售中的突出问题,省政协常委、省统计局二级巡视员张虹建议,要支持打造农产品销售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鼓励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创新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农业产业模式,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加快推进农村物流现代化。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如何让农民实现富裕富足,省政协常委、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副校长罗军呼吁,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相挂钩,把农业产业增加值更多留在农村、分给农民。可借鉴榆阳区、高陵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推进股份合作制,鼓励以出租、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实现农村资源资本化,提高财产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