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战略问题。目前,我国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尚不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制定的思路方针仍以强调保障和照顾为主,对设施设备等硬件标准规范较多,对服务管理、流程等标准研究不够,标准覆盖范围有限,居家社区养老部分尤其不足。为此建议:
一、着力推进养老服务管理标准化。推动研究编制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专项规划,加强宣传贯彻示范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养老服务分类管理标准,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与非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
二、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标准体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要求,细化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功能布局、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流程、管理规范等软硬件标准要求,指导各地制定具体实施标准。明确政府、家庭、社会、市场职责定位,做好基本养老服务识别,健全养老服务需求和评估标准。在2013年《老年人能力评估》行业标准基础上制定国家标准,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评估结果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跨部门互认,作为各项养老服务工作依据。以制定长护服务项目标准等标准化手段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协同衔接。
三、积极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指导标准建设。研究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制定和实施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改造规范、改造质量监管和后续管理维护等系统化选用标准。研究制定家庭养老床位标准、居家上门服务标准等急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