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奚冬琪 徐艳红
近段时间以来,多起明星失范新闻频频冲上热搜。有的是个人私生活混乱,私德有亏;有的是罔顾历史,伤害民族情感;更有甚者,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批捕……这些事件频出的背后,反映出的是明星责任感和文化素养的缺失,反映的是行业生态的恶化和不健康,反映的是对艺人教育与管理的失衡。
在2017年全国两会文艺界政协委员分组讨论时,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宋丹丹就曾指出,当下部分年轻演员浮躁虚荣、相互攀比、缺乏艺德,很多年轻人都想当“网红”。一些“小孩”一夜之间就成了明星了,一下就有几千万粉丝……而现在社会的价值观往往认为有名有钱就是成功人士。这些明星很小就成为“成功人士”了,但他们有很多事情还不懂,没有人告诉他们应该怎么做人。可以说,我们已经丢失了引领那些一夜成名的年轻人的阵地。
“文艺要塑造人心,创作者首先要塑造自己。养德和修艺是分不开的。”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一级演员奚美娟认为,演员的职业道德不是天性决定的,它离不开教育和培养。广大文艺工作者要把崇德尚艺作为一生的功课,把为人、做事、从艺统一起来,加强思想积累、知识储备、艺术训练,提高学养、涵养、修养,努力追求真才学、好德行、高品位,做到德艺双馨。
对于应该如何约束和规范演艺人员行为,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音协分党组书记韩新安就曾撰写提案,建议“建立文艺界行风建设规范化网络化管理体系”。韩新安指出,国内虽然针对劣迹艺人出台了一些规则性文件,但由于规则内容较为笼统、性质界定不够清晰、惩戒标准不够细化、执行主体不够明确等,导致这些规则流于表面,警示和惩戒效果不佳。
他建议,由党委宣传部门牵头,设立有党委政府职能部门、文艺界行业组织、法律界人士等共同组成的文艺界行风建设联席会议,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规范,协调文艺界各部门各单位行风建设工作,处理解决行风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同时,制定国家层面的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做到有章可循。这样既保证对确有违法违纪、失德失范从业者作出应有惩戒,同时也能有效避免“一棍子打死”的争议。最后,要开展以各级行业组织为实施主体的网络化管理,实现全覆盖。必须对各行业、各领域的文艺工作者,特别是体制外的新文艺组织从业者和文艺自由职业者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网络化管理。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九三学社中央思想建设研究中心主任许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几乎年年都会发生明星的“人设崩塌”事件,尤以今年为多。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从根本上说,是价值观的问题。首先,社会上对于明星的认定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标准,改变某个人仅凭一部剧、一首歌、甚至一张脸就草率地被捧成明星的情况。明星的认定标准低,必然导致出现人设崩塌的情况层出不穷。
其次,作为明星,不能只重视个人成名后获得的名誉和金钱,更要重视其本身的社会责任和示范效应。名气越大,就越要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修养;名气越大,就越要引领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名气越大,就越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约束个人的操守,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取有所不取。
最后,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不能允许违背社会主义社会经济活动基本原则、不以服务社会为宗旨的经济行为存在;不允许为了利润最大化而不顾可能产生恶劣社会影响和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经济行为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