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内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金融服务外贸企业短板仍较突出:
一是服务外贸中小微企业不充分。民营外贸中小微企业发展潜力大。但这类外贸企业规模小、盈利能力较差、无稳定现金流等,难以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而以银行主导的间接融资则偏好于传统低风险企业,间接融资渠道也受限。
二是服务外贸新业态能力滞后。跨境电商、海外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国外贸发展新增长点。新业态企业具有轻资产、弱抵押、规模小而散、金融需求高度个性化等特点,而传统金融以强化抵质押为特点的风险管控模式还不能适应新业态企业的金融需求。
三是服务外贸企业应对风险挑战力度不足。近期,西方针对我高科技企业、供应链下游代工企业、涉疆涉港企业进行多种形式贸易制裁,金融业利用专业优势为企业出谋划策、提供应对措施有限。
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增强外贸竞争力,金融业应从以下方面继续加强对外贸企业支持:
一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聚焦实体经济,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持续性金融支持,用好内保外贷工具,提供便利的跨境融资服务,也要注意防范个别不法企业借此转移资产;稳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聚焦“一带一路”国家等重点区域,推动人民币计价贸易发展,提高跨境人民币融资份额,发挥香港离岸人民币中心作用。
二是以金融科技赋能支持外贸增效,充分运用先进技术,加强对贸易真实性审核,精准对接企业,为金融机构敢贷、愿贷、能贷奠定基础,解决好众多民营中小微外贸主体融资难问题,跟上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节奏。
三是帮助企业应对外部冲击和挑战,做好风险防范和化解安排,对于受到无理制裁的企业,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监管部门要给予指导。
近年来,受疫情和贸易保护主义影响,很多发达国家强调要发挥官方出口信用机构作用,建议有关部门支持政策性金融在符合国际惯例前提下,助力外贸优结构、补短板、强弱项,与商业金融互补,在增强民营外贸中小微企业融资获得性、支持解决卡脖子等问题上发挥更大作用。